一、去財政局辦理領取,先要打印好基礎和法規的成績單,電算化則要取得合格證書。去辦理換證手續時,需要攜帶以下資料: 1、現在在從事會計工作的學員,需要直接掛單位的話,要去單位營業執照注冊地的財政部門辦理。 (1)、需要攜帶基礎和法規的合格成績單、電算化證書原件、學歷證書原件、身份證;另備兩張一寸照片。證件類的還需要都復印一份。還要復印一份公司的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2)、由單位出具一份工作證明,證明在公司從事與財務有關的工作就行了,證明下面再打上公司名稱和稅務登記證號。落款處蓋上公章。 (3)、在市財政網下載打印“市會計從業人員基礎信息登記表”,在網上辦事的下載中心里,文件名是叫會計從業資格證申報表,下載下來就是這個表了。打印下來后,自己填寫好相關內容,表上還要貼上身份證復印件和一張照片。相關資料填寫好后,上面再蓋上單位公章。陰影處由財政部門填寫。 2、如果現在沒有從事會計工作的,暫時不想掛單位的,本地戶口可直接攜帶戶口簿前去辦理;外地戶口則帶上居住證或是暫住證以及當地居民委員會出具的證明,現在財政局還要求,外地戶口的還要找暫住地的派出所開證明。 以上資料備齊,再去戶口所在地,或是暫住證所在地的區財政局辦理。會計專業的學員,只需要提供財經法規的合格成績單和學歷證書,在畢業日起兩年內去辦好換證手續,其他資料都一樣。 二、去財政局辦理遷出會計從業資格證的流程和需要的資料: 1、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證)的人員因工作調動等原因,離開原工作單位到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或中央有關部門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應當按照《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四款的規定辦理從業檔案調轉手續,并于辦理調轉手續后30個工作日內到新工作單位所在地區或中央有關部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重新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2、需提供資料(由申請人處理): (1)需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 (2)調入方單位出具工作介紹信(本網站可下載,介紹信不能出示復印件), (3)身份證原件、會計從業證原件。 (4)如果委托他人辦理還需提供委托書一份。 3、調轉程序(由財政部門處理):調出方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接到會計從業資格檔案調轉申請后,經逐級審核后由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填寫《會計從業資格變更登記表》一式三份,二份交由當事人攜帶給調入方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一份留存備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注冊、變更、調轉登記表》中應記載持證人員的基本情況、年檢有效截止日期、繼續教育情況、調轉時間等內容。請你備齊資料到當地會計從業資格證發證機關(財政局)辦理轉出手續。 4、沒有參加繼續教育的人員調出本地請與調入方財政部門聯系,是否同意接收。 5、辦理工作時間:即時辦理完畢(約3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