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廣東省
(1)“統考+校考”美術學類專業錄取最低綜合分70.513分;
(2)“統考+校考”設計學類專業錄取最低綜合分71.827分;
(3)“統考+校考”書法學專業錄取最低綜合分71.307分;
(4)“提前批統考合格”理論類專業錄取最低文化分488分;
(5)“美術術科統考類”錄取最低美術類合成分546分(排位1139)
(6)“普通類(歷史)”:
專業組220(最低排位29769):建筑學530分、風景園林542分;
專業組222(最低排位61850):藝術教育485分;
專業組224(最低排位90563):藝術教育453分;
(7)“普通類(物理)”:
專業組200(最低排位67624):工業設計565分、建筑學552分、風景園林552分
2、廣東省外
(1)美術學類專業錄取最低綜合分64.153分(根據錄取原則“同一省份錄取人數總和最多不超過15人”,湖南省錄取最低綜合分為73.153分,河南省錄取最低綜合分為71.647分);
(2)設計學類專業錄取最低綜合分73.067分(根據錄取原則“同一省份錄取人數總和最多不超過35人”,湖南省錄取最低綜合分為74.193分);
(3)書法學專業錄取最低綜合分71.573分;
(4)美術學(美術史)、藝術管理專業錄取最低文化分524分;
(5)江蘇省普通類本科批次:
首選歷史:建筑學525分、風景園林522分;
首選物理:工業設計541分、建筑學526分、風景園林523分;
(6)浙江省普通類本科批次
工業設計609分、建筑學604分、風景園林604分;
(7)湖南省普通類本科批次
首選歷史:建筑學541分、風景園林544分、藝術教育496分;
首選物理:工業設計567分、建筑學559分、風景園林555分;
(8)湖北省普通類本科批次
首選歷史:建筑學552分、風景園林552分;
首選物理:工業設計563分、建筑學555分、風景園林546分;
(9)江西省普通類第二批本科批次
文史類:藝術教育522分;
3、新疆少數民族預科生
本科提前批、藝術類、單列類(選考外語),文化最低控制線186分,美術學和設計學類統考最低控制線180,錄取最低綜合分76.82分。
廣州美術學院2021年校考專業合格分數線
1、美術類:廣東省考生225分,廣東省外考生235分;
2、設計類:廣東省考生225分,廣東省外考生225分;
3、書法類:廣東省考生230分,廣東省外考生236分;
選考科目
面向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理論類”、美術學(美術教育)、藝術教育專業要求“首選科目僅歷史,不提再選科目要求”。
錄取原則和辦法:
1、廣東省:
我校工業設計、建筑學、風景園林、藝術教育專業招收普通類考生。藝術類專業分五種類型,分別是“理論類”、“美術類”、“設計類”、“書法類”、“省統考類”。
我校各專業按廣東省高考錄取批次進行錄取。其中,同一批次的專業按先“理論類”,再“美術類”,最后“設計類”的順序進行錄取,即先進行前一種類型錄取,結束后再進行下一種類型錄取。獲得“造型類”或“設計類”合格證的考生可兼報“理論類”專業,也按上述順序進行錄取。
(1)“理論類”專業:考生需參加廣東省美術術科統考,并取得合格證,文化成績達到我校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考生。如文化成績相同,按文化成績排位先后錄取。
(2)“美術類”各專業:文化成績參照廣東省美術類本科院校錄取分數線,由我校自行劃定。校考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在綜合分達到錄取條件后,各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錄取至第一專業志愿,則按綜合分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順序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綜合分計算公式:文化總分÷文化滿分×30+專業總分÷專業滿分×70。
(3)“設計類”各專業:文化成績參照廣東省美術類本科院校錄取分數線,由我校自行劃定。校考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在綜合分達到錄取條件后,各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錄取至第一專業志愿,則按綜合分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順序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綜合分計算公式:文化總分÷文化滿分×30+專業總分÷專業滿分×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