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綜合收益是指企業未在當期損益中確認的收益,即企業非日常活動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但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流入。其他綜合收益是一種儲備資源,可供企業在未來期間處置或使用。
其他綜合收益的信息通常包含在企業的財務報表的附注中,它不直接反映在企業的資產或負債中,但可以通過綜合運用,對企業未來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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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綜合收益2025年沒有變化。其他綜合收益是指在其他債權投資、租賃、衍生金融工具等業務中形成的,未計入當期損益的凈額,包括其他債權投資等的利息收入和未計利息部分的公允價值變動等。
其他綜合收益的注意事項包括以下幾點:
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企業應當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以下簡稱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中,以所有者權益項目下各明細項目發生額的合計數作為其他綜合收益的組成部分,列示其他綜合收益總額。
會計政策。企業應當在附注中披露其他綜合收益各項目及其總額。
列報。其他綜合收益項目應當根據其他有關其他綜合收益項目的信息進行列報,并且至少列報其以貨幣計量及與所有者權益的其他組成部分的相互關系的信息。
所得稅。其他綜合收益不應當影響企業當期損益,且未計入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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