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醫師資格證是通過全國統一的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后,由國家衛生部統一發放的,我國從業醫師必須擁有的證書,屬于醫療技術方面的認可,證明持證人具有獨立從事醫療活動的技術和能力,證書永久有效(棕色封面的證書)。具備報考執業醫師資格證考試的人員,通過每年一次定期舉行的執業醫師資格證考試獲取。該證書也是判定醫師是否具有從醫資質的最重要標準,沒有獲得執業醫師資格證的所謂“醫師”就屬于“非法行醫”行為。國家實行醫師資格考試制度。醫師資格考試分為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醫師資格統一考試的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醫師資格考試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醫師有臨床執業、臨床助理、中醫執業、中醫助理、中西醫執業、中西醫助理、口腔執業、口腔助理等
醫師資格證----應該說有兩類:
一種是“醫師(執業)資格證”,一種是“醫師(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看來你是徹底把這兩者搞混了,那個叫“醫師資格證”的玩意是屬于執業資格證,沒有一級二級到五級的分類,只有助理執業醫師的“醫師資格證”和執業醫師的“醫師資格證”兩種,這個證主要是用于注冊執業醫師用的,是當醫生的執業準入資格證...這個資格證的考試是由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組織的,并由國家醫學考試中心負責報名等全部考務工作。
醫師資格證分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兩級。每級分為臨床、中醫、口腔、公共衛生四類。中醫類包括中醫、民族醫和中西醫結合,其中民族醫又含蒙醫、藏醫和維醫三類,其他民族醫醫師暫不開考。到目前為止,我國醫師資格考試共有24種類別。
《醫師資格證》(又稱執業醫師資格證),是通過全國統一的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后,由國家衛生部統一發放的,屬于醫療技術方面的認可,證明持證人具有獨立從事醫療活動的技術和能力,證書永久有效。
醫生要行醫必須先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取得醫師資格證。再攜帶醫師資格證到自己工作醫院所在地的衛生局注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兩個證都拿到,才有資格行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