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殘保金的計算公式為:繳費金額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人數1.5,減去用人單位上一年度實際安排的殘疾就業數。在職職工人數,上年度職工總數取整數,采取舍五入的原則,上年平均工資可保留小數點后2位。如無殘疾人就業,則寫0。平均工資以職工實際支付的工資總額為基數,扣除職工福利費、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五險一金個人部分和公車補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條規定:
國家實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制度,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并為其選擇適當的工種和崗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保障殘疾人就業義務。國家鼓勵用人單位超過規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