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承兌的商業(yè)匯票,是指已由付款人明確表示同意按出票人的指示付款的遠期匯票。
遠期匯票經其付款人注明“承兌”字樣、簽字并加注承兌日期后即成已成為已承兌匯票。已承兌匯票的主債務人是承兌人。已承兌匯票一般交由正當持票人留存,快到期前,由該持票人提示匯票付款
意思是取得的商業(yè)承兌匯票(或銀行承兌匯票)已經由出具票據的單位按時將銀行存款存入銀行,票據持有人可以將票據送存開戶銀行,直接取得銀行存款,而不會發(fā)生票據貼現、貼現票據退回的情況發(fā)生,此時的會計分錄為: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收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