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一般是出資方或投資方,也就是經營的主體,以出資方作為市場的主體或稱主導的市場為甲方市場!!也就是說以主體為中心的良性循環市場.
甲方是自己或者是對方都是可以的。在合同中,甲方和乙方的地位是平等的,合同或者協議的甲方是自己還是對方都可以,雙方自行商定就可以。甲方一般是指提出目標的一方,一般是出資方或投資方,也就是經營的主體,是合同的主導方;甲方、乙方是合同中雙方平等主體的代稱,是為了方便在合同或協議表述中使用的簡稱;在合同或協議中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都屬對等的。甲方與乙方只是存在形式方面的差異,甲方一般為擬劃方,乙方為參與方或關系的另一方,但有固定模式的例外。買賣合同中,甲方乙方代表的是合同中買賣雙方。一般訂立合同的一方為甲方,對方為乙方。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甲乙雙方的身份。就是說甲方可以是買方也可以是賣方,乙方同理。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狹義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還有最狹義合同僅指民事合同中的債權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85條: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條: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