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答:根據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2005年財政部令第26號)和《中央國家機關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國管財[2005]246號)(簡稱《實施辦法》,下同)的有關規定,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必須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注:《實施辦法》在國管局網站“政策法規”欄目上公布。)
2、報考條件有哪些?
答:①申請參加中央國家機關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人員的基本條件,應符合《實施辦法》第九條規定。
②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含2年),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會計類專業包括:會計學、會計電算化、注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
3、考試科目及時間、地點是如何規定的?
答: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
按照《實施辦法》規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進行兩次,上半年1月份報名,5月份考試,下半年8月份報名,10月份考試(具體報名考試時間以國管局印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通知上的時間為準)。單科考試成績合格者,其合格成績當年有效,逾期成績自行作廢。
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注: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通知在印發各部門、各單位的同時,在國管局網站“財務會計”欄目上公布。)
4、報名時需提供哪些資料?
答: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要填寫《中央國家機關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表》( “下載區”下載),在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名。
報名時需提供以下資料并交考試費:
①《中央國家機關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表》并蓋章;
② 身份證復印件;
③ 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1張貼在《報名表》上,另1張背面寫上姓名);
④ 符合免試條件,只參加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考試的人員,須提供學歷(或學位)證書復印件,并交驗證書原件;
⑤ 交考試費:初級會計電算化科目45元,會計基礎和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各20元。
5、如何查詢考試成績?
答:考試結束15天后,考生可在國管局網站“在線查詢”欄目查詢個人成績。
6、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時需提供哪些資料?
答:中央國家機關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全科合格或符合免試條件且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可以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申請人員要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表》(“下載區”下載),在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申請時需提供以下資料并交工本費:
①《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表》并蓋章;
②考試成績單(網上下載);
③身份證復印件;
④學歷或學位證書復印件;
⑤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復印件;
⑥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⑦交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工本費:每證15元。
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管理
7、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由其他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管轄范圍調轉到國管局管轄范圍且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如何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轉入手續?
答:首先向原注冊登記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轉出手續,并自辦理轉出手續之日起90日內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入口,持下述資料,于每周二、四到國誼賓館(西城區文興東街1號)貴賓樓101室辦理轉入手續。
需提供的資料:
①《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表》(“下載區”下載)并蓋章;
②原注冊登記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開具的轉出證明;
③調入單位開具從事會計工作證明,加蓋人事部門或單位公章;
④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
⑤學歷、職稱和身份證復印件;
⑥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⑦交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工本費:每證15元。
辦公時間: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咨詢電話:88393050或68316611---1830
(注:其他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鐵道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后勤部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
8、持有國管局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入口,如果調離國管局管轄范圍,到其他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管轄范圍且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如何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轉出手續?
答:首先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注冊、變更、調轉登記表》(“下載區”下載)前兩項內容,在表右上角加蓋原單位人事部門公章。持下述資料,于每周二、四到國誼賓館(西城區文興東街1號)貴賓樓101室辦理轉出手續。
需提供的資料:
①《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注冊、變更、調轉登記表》,一式三份,表右上角加蓋原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②調入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證明,加蓋人事部門或單位公章。
③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
④調入單位所在地區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名稱。
辦公時間: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咨詢電話:88393050或68316611---1830
9、持有國管局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在國管局管轄范圍內調轉工作單位,且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如何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轉登記?
答:應當自離開原工作單位之日起90日內,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注冊、變更、調轉登記表》(“下載區”下載),在表右上角加蓋原單位人事部門公章。持下述資料,于每周二、四到國誼賓館(西城區文興東街1號)貴賓樓101室辦理調轉登記。
需提供的資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注冊、變更、調轉登記表》,表右上角加蓋原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2、調入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證明,加蓋人事部門或單位公章。
3、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
辦公時間: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咨詢電話:88393050或68316611---1830
10、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開始從事會計工作,如何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注冊登記?持證人員離開會計工作崗位如何備案?
答:根據《實施辦法》的規定,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實行注冊登記制度。持證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之日起90日內,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注冊、變更、調轉登記表》(“下載區”下載),并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于每周二、四到國誼賓館(西城區文興東街1號)貴賓樓101室辦理注冊登記。
持證人員離開會計工作崗位超過6個月的,應當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注冊、變更、調轉登記表》(“下載區”下載),并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于每周二、四到國誼賓館(西城區文興東街1號)貴賓樓101室備案。
辦公時間: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咨詢電話:88393050或68316611---1830
11、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學歷(或學位)、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以及相關基礎信息、接受繼續教育、受到表彰獎勵、被處罰情況等發生變更的,如何辦理變更手續?
答:首先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注冊、變更、調轉登記表》(“下載區”下載),在表右上角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于每周二、四,到國誼賓館(西城區文興東街1號)貴賓樓101室辦理變更。
需提供的資料:
①《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注冊、變更、調轉登記表》,表右上角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②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
③變更事項有效證明復印件,并交驗原件。
辦公時間: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咨詢電話:88393050或68316611---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