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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法第三十八條設定了國務院財政部門實施的會計從業資格認定??紤]到目前涉及會計執業能力評價的考試較多,會計人員可以通過參加其他會計類考試證明執業能力,還可以通過接受繼續教育、業務培訓、學歷教育等方式來提高專業能力和水平,據此,草案對會計法第三十八條作了修改,取消了會計從業資格認定會計從業資格證取消了還需要繼續教育嗎,并對第三十二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相關規定作了相應修改。同時,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第二十四條關于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機構應當聘請具有中國會計從業資格的會計人員進行會計核算的規定一并作了修改。
會計證取消,繼續教育會停止嗎?
1、今后所有會計從業人員必須參加繼續教育
新規:第三十七條本規定所稱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包括:
(一)持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會計人員;
(二)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且從事會計工作的會計人員;
(三)其他從事會計工作的會計人員。
繼續教育的對象有了重大的改變,其中第一條明確了持有初級、中級、高級會計職稱證的小伙伴都要參加繼續教育。第二點和第三點明確說明,不管是否持有會計證,只要從事會計工作都需要參加繼續教育,可見新規更接地氣、更全面。
2、繼續教育實行學分管理制,從24分上升到90學分
新規:第十六條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采取學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得少于9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總學分的三分之二。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新政明確規定會計從業資格證取消了還需要繼續教育嗎,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均在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下年度。
3、會計證取消后,以后繼續教育晉升考核的重要依據
新規新增內容:第三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建立本單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與使用、晉升相銜接的激勵機制,把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考核評價、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應當作為聘任會計專業技術職務或者申報評定上一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重要條件。
這是新規增加的內容,相當于把繼續教育上升到一個新的高度,以后會計升職加薪、考取會計職稱證都必須要參加繼續教育,單位招聘條件中也會加上一條“必須參加繼續教育”的字樣,“繼續教育”儼然成為從事會計工作的新“門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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