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學院:
根據2015年招生章程及招生計劃及培養方案有關要求,本學期應做好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工作,為順利做好這項工作,保證下學期教學的正常進行,現將相關工作布置如下:
一、分流對象
本校公共管理類、中國語言文學類、電子信息類、化學類(化學與材料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計算機類(計算機信息類)、自動化類、機械類、書法學、設計學類、國際商務類的2015級在籍在校學生。
二、分流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堅持尊重學生個性發展的原則;
堅持有利于資源的合理調配與教學的組織與實施。
三、分流基本要求
1.學院根據社會需求、教學資源的有效利用等因素確定各專業合理的計劃接收人數紹興文理學院教務管理系統,并向學生公布分流方案。
2.學院做好專業宣講工作,組織學生填寫《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學生志愿表》。
3.學院根據學生志愿確定分流結果。其中學生數少于15人的專業不予開設。
4.學院公示分流結果。
5.4月15日前,學院做好分流工作紹興文理學院教務管理系統,并將分流結果報教務處。
6.教務處審核批準后發文公布專業分流結果;
7.學院在教務管理系統中做好學生分流操作。
四、分流去向
公共管理類分流到公共事業管理、行政管理專業;
中國語言文學類分流到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專業;
電子信息類分流到微電子科學與工程、電子信息工程專業;
化學類(化學與材料類)分流到應用化學、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專業;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分流到工程造價、工程管理專業;
計算機類(計算機信息類)分流到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
機械類分流到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專業;
自動化類分流到自動化和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
書法學專業分流到師范或非師范方向;
設計學類分流到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專業;
國際商務類分流到國際商務、國際貿易與經濟專業;
五、其它說明
1.各學院應根據學校要求加強對分流工作的組織實施,加大宣傳力度,讓學生對各專業的培養目標、就業趨向有明確的認識。
2.學生分流專業確定后,不得隨意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