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級建造師延續注冊需要提交資料如下:
1. 一級建造師延續注冊申請表。
2. 原注冊證書復印件。
3. 申請人與聘用企業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或申請人所在企業出具的勞動、人事、工資關系證明。
4. 申請人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15 年的證明材料。
5. 申請人近 2 年來的繼續教育考核證明。
6. 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
7. 縣級以上建筑管理部門對申請人所在聘用企業的考核意見。
具體的注冊流程包括:
1. 將上述材料準備齊全后,提交給企業所屬的建筑管理部門或其指定的機構進行初審。
2. 初審通過后,將申請材料提交到當地的建設工程管理部門,一般是通過網上申報的方式進行。
3. 網上申報成功后,需要攜帶相關紙質材料到窗口進行受理和審核。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實際情況而有所不同,建議咨詢福建當地建設廳或建筑管理部門以獲取更多信息。
福建一級建造師延續注冊的截止日期為2025年9月22日。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有效期為3年。需要在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到原注冊部門辦理延續注冊手續。辦理途徑可以通過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福建省政務服務網、福建省電子證照系統等途徑進行查詢。
福建一級建造師延續注冊的注意事項包括:
1. 需要提交申請企業審核同意后加蓋企業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字申請表及附件材料。
2. 初始注冊者需要自資格證書簽發之日起3年內提出申請,逾期未申請的,其資格證書失效,需要重新報考。
3. 申請人持過期證書參加新一建考試通過后,需將原證書提交給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由當地部門交還給中國建造師協會進行公告作廢,并領取新的資格證書。
4. 在注冊有效期內出現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延續注冊的,應當在期滿3個月前向發證機關申請辦理延續注冊手續。
5. 申請人在注冊有效期內受到建設部或省級建設主管部門處罰的,處罰結束后1個月才能申請重新注冊。
6. 申請人在一個單位只能注冊一個專業,需要與資格證書專業相對應。
7. 申請人的身份證和復印件、學歷證書和復印件、職稱證和復印件、安全證和復印件都需要準備齊全。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議咨詢福建當地人事考試中心具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