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一級建造師注冊規定如下:
1. 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經過注冊登記程序,方可執業。
2. 一級建造師注冊分為初始注冊、變更注冊和延續注冊,每一次注冊都需要提交申請表、資格證書、身份證明、學歷證明、聘用合同等材料。
3. 申請一級建造師初始、變更、延續注冊,以聘用單位統一辦理或者個人承諾辦理的方式進行,由本人與聘用單位協商辦理。
4. 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是注冊建造師的執業憑證,由聘用單位保管,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轉讓、涂改和擅自使用。
5. 聘用單位必須將注冊建造師的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置于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崗位,在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應當將注冊建造師的使用情況書面告知注冊機關。
以上就是甘肅一級建造師注冊的主要規定,僅供參考,如果您還有疑問,建議咨詢甘肅相關部門獲取更準確的信息。
甘肅一級建造師注冊規定2025如下:
1. 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 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 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 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 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6. 新取得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人員符合上述學歷和工作經驗要求,均可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職業資格升級考試。
7. 符合以上條件之外,并且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工程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且在注冊前尚有三年工作經驗者,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兩個科目。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注冊規定請以甘肅省住建廳官網發布的信息為準。
甘肅一級建造師注冊規定注意事項如下:
1. 申請人有《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18條所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具體包括:未受聘于一個符合一級建造師注冊條件的單位;不同時具備申請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和參加繼續教育并達到繼續教育要求;有違法犯罪記錄的。
2. 申請人的年齡必須在65周歲以下。
3. 如果申請人存在《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中的不予注冊的情形,但是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可以申請再次注冊。
4. 申請人注冊之后需要遵守相關法律,不得超出聘用企業業務范圍承攬工程,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企業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權益。
5. 申請人有建設部公布的14種不予注冊的疾病或者生理缺陷的,不予注冊。
6. 申請人注冊證書的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滿需要延續注冊的,需要提交繼續教育證明。
7. 申請人在一個聘用單位注冊,不能同時加入其他單位,否則兩個單位的聘用合同無效。
以上就是甘肅一級建造師注冊的一些注意事項,請仔細閱讀并按照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