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青年日報》于5月10日的一份報告,為了調查和阻止“大學入學考試移民”,青海省已經發現了來自青海以外的173名候選人,他們尚未通過公開報告,審查和詢問來滿足條件。青海省教育部最近宣布向公眾宣布這173名候選人的名單。
人們對“大學入學考試移民”現象是否合理以及大學入學考試入學分數是否應統一,有不同的看法。作者曾經在報紙上寫了一篇文章,呼吁在各個地方都無法改變的“大學入學考試移民”政策。它應該給這些外國候選人提供一定的緩沖和時間來撤離青海高考2024年政策,因為隨著大學入學考試的臨近,那些被驅使的鎮外候選人無法再趕上當地的大學入學考試注冊后返回其原始房屋;外國候選人的權利和利益也需要受到保護,因為“大學入學考試移民”現象的出現具有合理的一面,這從根本上是由政策遺漏造成的,并且顯然不應完全由外國候選人及其父母承擔政策遺漏的責任。
作者認為青海高考2024年政策,即使我們擱置了“大學入學考試移民”現象是否合理的問題,以及地區是否應該阻止“大學入學考試移民”,但符合不申請考試資格的外國候選人名單將會出版給公眾,例如Qinghai Province,但不僅是不必要的,但也不是不必要的。由于已經檢查了173名外國候選人并確認在其他地方的這173名候選人不符合申請的資格,因此相關部門只需要向他們的學校發出通知(或他們在注冊時與他們隸屬的學校),學校通知候選人及其父母,然后在大學入口列表中刪除這些候選人的列表(然后刪除這些候選人的列表(刪除大學入口列表)(結束)。將其清單發布給公眾是什么?
出版173名外國候選人名單的起點可能是接受社會監督。但是,涉嫌侵犯這些外國候選人的隱私權,這是不容忽視的。這些外國候選人在“移民”過程中利用了政策漏洞,這只是一項投機行為,不構成非法犯罪。撤銷其申請資格已經受到了嚴重的懲罰,他們為自己的錯而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如果這是錯誤的話)。向公眾公開清單幾乎等同于發布公眾并公開羞辱它們。它客觀地使這些候選人及其父母面臨巨大的心理壓力,其聲譽和隱私權受到了巨大損害。特別是對于來自其他地方的一些候選人,盡管他們不符合在青海考試的要求,但他們和他們的父母將來可能必須在當地生活。相關部門顯然沒有考慮其清單對未來生活的影響。如果以損害這些外國候選人的權利和利益為代價接受社會監督,那么如果不允許這樣的社會監督,那就更好了。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諸如橋梁學生,空蕩蕩的家庭注冊以及違反家庭注冊管理和學生記錄管理的學生記錄,對于這些外國候選人及其父母無濟于事。一些中介機構和當權者也必須參與其中,中間必須有腐敗。在各個地方阻止“大學入學考試移民”的速度是如此穩定,而從其他地方處理候選人則是如此嚴格,但是他們忽略了“大學入學考試移民”的中間聯系,并且未能打擾腐敗現象。毫無疑問,這是將購物車放在馬面前而不拉頭的習慣。作者認為,“大學入學考試移民”的現象肯定會在一定程度上干擾大學入學考試的正常秩序,但是“大學入學考試移民”現象背后隱藏的腐敗更加有害,并且涉及更多范圍,并且應由相關部門認真對待。將腐敗放在陽光下的“大學入學考試移民”后面比暴露其他地方的候選人名單更重要和有效,這也是從根本上消除“大學入學考試移民”現象的有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