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上午,珠海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就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上通過的《珠海經濟特區公共安全技術防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答記者問。
條例共四章四十一條安全防范技術,除總則、附則外,主體內容為規劃與建設、應用與管理、法律責任三章。
亮點一:市、區政府統籌規劃,利用技防系統加強對公共安全的管控。
條例第五條規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公共安全技術防范重點公共區域技防系統的規劃建設、資金保障、資源整合與綜合利用,并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社會綜合治理體系。
橫琴新區和經濟功能區管理機構履行區人民政府的職責。
亮點二:規定重點公共區域安裝技防系統。
條例第九條規定,公共安全技術防范重點公共區域應當包括城市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橋梁、隧道、人行過街設施、口岸、廣場、公園、鎮和村的主要路口、治安復雜的路段和路口等。公共安全技術防范重點公共區域的具體范圍由市公安機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提出,報市人民政府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亮點三:明確重點公共區域技防系統屬于市政基礎設施。
條例第九條規定,公共安全技術防范重點公共區域的技防系統屬于市政基礎設施。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指派有關部門組織規劃、建設、維護、管理,所需經費按照市、區財政體制予以保障。
亮點四:強化對個人隱私權的保護。
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安裝技防系統應當僅限于滿足自身安全防范需要,不得擅自擴大覆蓋范圍。
禁止在賓館酒店的客房、集體宿舍的寢室、公共浴室、更衣室、衛生間等涉及他人隱私的場所和部位安裝、使用具有視音頻采集功能的技防系統。
亮點五:公民有需要時,可以申請查看重點公共區域的采獲信息,但需承擔保密義務。
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為了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公安機關可以將公共安全技術防范重點單位技防系統聯網接入其指定的技防系統或者其他技術平臺共享使用。
公安機關以外的其他國家機關因履行職務需要可以共享使用重點公共區域技防系統采獲的信息,但應當承擔保密義務。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因尋找遺失物品、查找走失親友等涉及其合法權益事由的需求,可以按照下列規定申請查看公共安全技術防范重點公共區域采獲的信息,但涉及國家秘密、國家安全和他人隱私的除外:
(一)到當地公安派出所登記,說明查看理由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二)經公安派出所同意安全防范技術,由工作人員現場陪同進行查看;
(三)查看的信息只限于涉及其合法權益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