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區、秀洲區教育(體育)局,經開區民生事業部,直屬各學校(單位):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3〕1號)和《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基〔2023〕11號)精神,現就做好2023年嘉興市本級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確招生錄取辦法
(一)中考考生位次確定辦法。考生位次根據所有考生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考)總分由高到低排序確定。考生中考總分相同時,先后按語數英三科總分、語數二科總分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為同位次。
(二)除提前批志愿外,每個批次所填志愿均為平行志愿。錄取時,將考生按中考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數高者優先投檔,體現“分數優先”的原則。在投檔時依次逐個檢索考生所填報的學校志愿,被檢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學校,即向該學校投檔,體現“遵循志愿”的原則。
(三)在錄取中,若中考總分相同而又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則依據位次投檔,同位次一并投檔錄取,允許該學校突破招生計劃。
(四)優質普通高中名額分配招生錄取結束后,考生可以根據中考成績、高中招生計劃等同時填報中本一體化學校志愿、市本級普通高中志愿和中職學校志愿。錄取時,先進行中本一體化招生錄取,再依次進行普通高中特色特長招生錄取、普通高中第一批招生錄取、普通高中第二批招生錄取、民辦普通高中市域補招錄取(含跨設區市省級統籌招生)、中職學校招生錄取。考生一旦被學校錄取,則不得再參加后續學校錄取。任何學校一律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五)各類特色特長生的錄取。根據學校確定并公示的特色特長招生入圍考生所填報的志愿,按學校特色特長招生簡章公布的錄取辦法進行錄取。
(六)當民辦普通高中招生不足時,可招收第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下15分(含)以內的學生。市本級普通高中第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下15分(含)以內的學生,可同時填報民辦普通高中志愿和中職學校志愿。
(七)新居民隨遷子女錄取市本級公辦普通高中,按《嘉興市本級新居民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參加高中段學校錄取資格審核辦法(試行)》(嘉教基〔2014〕22號)規定的條件執行。根據《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市區中小學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嘉政辦發〔2019〕25號)精神,落實“高中創新人才培養計劃”,即取得各類特色特長招生入圍資格的考生,特色特長招生錄取時不受其戶籍等條件限制。
(八)對于民辦普通高中的舉辦者子女(自然人子女或民營企業法人單位的直接持股股東子女)、民辦普通高中正式聘任并在學校實際工作一年及以上的教職工子女,填報該校志愿且達到當年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可在招生計劃外優待錄取。由擬招生民辦普通高中對申請優待錄取對象進行資格初審,相關佐證材料在校務公開欄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6月20日將相關佐證材料及公示材料報市教育局基教處進行資格核查。
二、嚴格按照批次錄取
普通高中錄取工作分三個批次進行,分別是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錄取順序依次為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
(一)提前批
1.名額分配招生。包括嘉興市第一中學、嘉興市秀州中學、嘉興高級中學、北京師范大學附屬嘉興南湖高級中學4所學校的名額分配招生。
2.各類特色特長招生。各類特色特長招生包括:嘉興市第一中學強基計劃招生、體育藝術特長;嘉興市秀州中學省身綜合特色、開甲數理特色、體育藝術特長;嘉興高級中學數理特色課程班、文史特色課程班、體育藝術特長;清華附中嘉興實驗高級中學數理特色生、人文特色生、體育藝術特長;北京師范大學附屬嘉興南湖高級中學博雅文史創新班、勤勇科技創新班、體育藝術特長;嘉興市第三中學明德文史創新人才培養班、明德傳媒創新人才培養、體育特長;嘉興市第四高級中學致遠人文創新班、足球特長;嘉興市第五高級中學尚美創新班、美術特色班、體育藝術特長;嘉興一實學校(原嘉興一中實驗學校)強基創新班、體育美術特長;嘉興外國語學校小語種特色班、美術特長;嘉興市秀水高級中學美術特色班、藝術特長。
(二)第一批
嘉興市第一中學、嘉興市秀州中學、嘉興高級中學(政府購買服務生)、清華附中嘉興實驗高級中學、北京師范大學附屬嘉興南湖高級中學、嘉興市第三中學培優班、嘉興市第四高級中學培優班、嘉興市第五高級中學培優班、嘉興一實學校(原嘉興一中實驗學校)培優班、嘉興外國語學校培優班、嘉興市秀水高級中學培優班、嘉興市二十一世紀外國語學校培優班。
(三)第二批
嘉興市第三中學、嘉興市第四高級中學、嘉興市第五高級中學、嘉興一實學校(原嘉興一中實驗學校)、嘉興外國語學校、嘉興市秀水高級中學、嘉興市二十一世紀外國語學校。
三、各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劃定
(一)第一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嘉興市第一中學、嘉興市秀州中學、嘉興高級中學(政府購買服務生)、清華附中嘉興實驗高級中學、北京師范大學附屬嘉興南湖高級中學在該批次中的招生計劃數(含上述學校特色特長招生計劃數)和嘉興市第三中學培優班、嘉興市第四高級中學培優班、嘉興市第五高級中學培優班、嘉興一實學校(原嘉興一中實驗學校)培優班、嘉興外國語學校培優班、嘉興市秀水高級中學培優班、嘉興市二十一世紀外國語學校培優班招生計劃數的總和,按1:1.1劃定。
(二)第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普通高中在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招生計劃數(含各批次學校特色特長招生計劃數)的總和,按1:1.02劃定。
(三)各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在填報志愿前向社會公布。
備注:1.中本一體化招生計劃、嘉興高級中學中加班招生計劃按一定比例計入第二批次招生計劃。2.嘉興市第三中學體教融合招生計劃不計入第二批次招生計劃。
四、民辦普通高中市域統籌補招
(一)第二批次投檔錄取結束后,市本級民辦普通高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嘉興市中考成績查詢,經學校申請、市教育局統籌后,可在嘉興市域范圍內,通過志愿填報、平行志愿投檔方式,按中考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的中考成績須達到考生所在縣(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下15分(含)以內。
(二)縣(市)民辦普通高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經學校申請、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向市教育局申請統籌招生,可在嘉興市域范圍內,通過志愿填報、平行志愿投檔方式,按中考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的中考成績須達到考生所在縣(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下15分(含)以內。
(三)由省教育廳確定的2023年秋季民辦普通高中跨設區市省級統籌招生計劃,可在嘉興市域范圍內,通過志愿填報、平行志愿投檔方式,按中考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市教育局根據各縣(市)報名參加中考人數及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等情況,充分考慮各地普通高中的辦學條件、往年招生結果、規范辦學等因素,將跨設區市省級統籌招生計劃統籌分配到各地。省級統籌招生的志愿填報和投檔錄取工作均在招生錄取平臺上進行,不接受線下報名,不允許線下錄取,凡由線下招錄的學生一律不予遷移學籍。
民辦普通高中市域統籌招生計劃(跨設區市省級統籌招生計劃)于6月25日向社會公布,未被任何學校錄取的考生可根據中考成績、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和收費標準等進行志愿填報。
五、切實遵循考生志愿
(一)考生填報普通高中志愿在中考成績公布之后進行嘉興市中考成績查詢,由考生根據本人意愿和普通高中的招生計劃數及錄取條件自主選擇。
(二)考生可根據公布的普通高中各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中考成績總分(含考生位次)、各普通高中的招生計劃數及錄取條件等因素填報普通高中志愿。經普通高中特長測試并取得入圍資格的考生可填報入圍學校提前批特色特長招生志愿。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每批次最多可以填報5個志愿,民辦普通高中市域統籌補招(含跨設區市省級統籌招生)最多可以填報5個志愿。
(三)志愿填報采取網上填報方式。考生登錄“嘉興市高中招生系統”(:86/enrollsys/),輸入正確的考生證件號、密碼及驗證碼即可登錄,登錄后請點擊“志愿填報”模塊進行填報,填報時間為6月22日14:00—24日15:00,在志愿填報截止時間前,考生可多次登錄系統進行志愿修改,最終以最后一次修改確認并成功提交的志愿為準。志愿填報截止時間(6月24日15:00)后,考生不得再進入系統修改志愿,報名點學校須通過網報系統打印志愿確認單,由學生本人和家長簽字確認后交報名點學校保存備查。民辦普通高中市域統籌(含跨設區市省級統籌)補招志愿填報時間為6月25日14:00—26日10:00,具體填報辦法與正式填報相同。
(四)各普通高中分類招生計劃和收費標準具體見附件2,各批次學校(班)志愿代碼表及填報說明具體見附件3。
(五)為保證正常填報志愿,避免出現停電、計算機損壞、網絡繁忙無法登錄等意外情況造成填報志愿無法正常進行,乃至影響考生的正常錄取,建議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盡量提前上網填報和確定志愿。
六、招生紀律
(一)學生申請入讀市本級普通高中必須在網絡報名平臺上填報相關學校志愿,任何學校不得錄取未填報任何普通高中志愿的學生,私自錄取的不予注冊學籍。
(二)普通高中必須嚴格執行招生計劃,不得超計劃招生,不得改變經核準的招生范圍,嚴禁有償招生。普通高中不得擅自、違規招收第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的學生。
(三)當民辦普通高中招生不足時,可招收第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下15分(含)以內的學生。學校擅自錄取的,錄取結果一律無效。市教育行政部門對違規招收的學生不予注冊學籍,并相應核減學校下一年度的招生計劃。
(四)各初中學校要通過適當形式召開初三學生志愿填報家長會,并將《2023年嘉興市本級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告家長書》(具體見附件5)印發給每一位家長和學生,回執聯由家長和學生簽字后由學校裝訂保存備查。初中學校要明確告知家長和學生民辦學校私自招收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下15分以外的學生屬于違規招生行為,家長在知情的前提下仍允許學生赴該校就讀,由此造成學生無法注冊普通高中學籍等后果由家長和學生自行承擔。
(五)統一錄取的學生由招生學校按照嘉興市教育考試院審定的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并及時組織學生報到注冊。凡已被投檔錄取的學生,其他學校一律不得接收。學校必須嚴格執行經物價部門審核批準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進行收費,不得擅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不得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贊助費或接受實物捐贈。
(六)普通高中要切實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組織,校長是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紀律監督。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及時向社會公布招生的有關信息,做到招生辦法、監督措施等全面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要規范操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監督和檢查。任何高中學校未經教育部門準許不得到初中學校校內或周邊區域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暫停舉辦現場招生咨詢會,招生咨詢全部通過網絡進行。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堅決查處違規招生行為。對違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的單位,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確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七、其它事項
(一)初三學生普高志愿填報時間截止后,各初中學校要認真、如實統計分析本校符合填報普高志愿條件卻未填報普高志愿的學生情況,填寫《市本級初中學校未填報普高志愿學生名單匯總》(具體見附件4),由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匯總后于6月24日17:00前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
(二)新居民隨遷子女錄取為市本級普通高中新生后,根據浙江省學籍管理規定注冊學籍。普通高中學生申請轉學的,須在規定的時段內辦理轉學手續;需回原籍就讀的,學生可持錄取通知書和中考成績單,辦理有關證明手續,相關政策須咨詢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
附件:1.
2023年嘉興市本級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pdf
2.
2023年嘉興市本級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和收費標準.pdf
3.
普通高中各批次學校(班)志愿代碼表及填報說明.pdf
4.
2023年嘉興市本級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docx
5.
2023年嘉興市本級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告家長書.pdf
嘉興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2日
關于做好2023年市本級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