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通過考核拿到資格證書后,才能稱為合格的經紀人。必須持有國家統一的《文化經濟資格證書》,而且要去工商部門辦理文化經濟人注冊登記后方可開展經濟活動。文化經濟人從業資格認定條件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固定住所;有大專(含)以上文化程度;申請經濟資格前,連續三年以上無違法犯罪記錄;掌握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具有從事文化經濟活動所需的基本技能和一定的文化經濟專業知識。
凡從事文化經濟業務的人員,均需參加經濟從業資格考試,取得《經濟資格證書》,并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方可開展經濟業務。從事文化經濟業務而尚無《經濟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補辦文化經濟資格認定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