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并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5)品行良好。
法考的報名條件和報名事項在司法部公告及有關文件中公布。各地司法行政機關根據司法部公告和有關文件,確定并公布本地具體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有關事項,及時向社會公布。
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在公布報名事項時,應當明確要求報名人員本人到戶籍所在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地點報名。在戶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學習的人員,可以在其工作、學習地報名。
司法行政機關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采取承諾報名制,僅進行形式審查,在審批發證階段進行實質審查,不再組織現場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