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廳和學校有關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我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整工作,確保公平、公正、公開,特制定了我院今年的調整方案。
1. 重大調整
專業代碼
職稱
學習方法
擬轉學錄取
人數
重測率
計劃轉入參與
重測次數
070301
無機化學
全職
18
1:1.2
22
070302
分析化學
全職
33
1:1.2
40
070303
有機化學
全職
四十八
1:1.2
58
070304
物理化學
全職
四十四
1:1.2
53
0703J1
新能源材料
全職
1:1.2
10
0703Z1
材料化學
全職
43
1:1.2
52
0703Z2
環境化學
全職
1:1.2
080501
材料物理與化學
全職
1:1.2
081703
生物化工
全職
1:1.2
081704
應用化學
全職
1:1.2
100702
藥劑學
全職
1:1.2
100704
藥物分析
全職
1:1.2
100706
藥理
全職
1:1.2
085601
材料工程
全職
二十五
1:1.2
三十
086002
制藥工程
全職
1:1.2
*轉入重考人數=錄取人數×重考比例
二、調整條件及評選規則
1.基本要求
1.符合轉專業申請條件(詳見《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我院不接受具有同等學歷要求的全日制各專業研究生轉專業。
2.初審成績達到第一志愿專業國家A類區域初審成績的基本要求。
3.轉專業應與首選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屬于同一學科大類(不同學科大類學位授予專業可以在相應專業所屬的一級學科內跨類別轉專業)。
4.初試科目與轉專業科目相同或相近。全國統一試題的初試科目應與轉專業科目相同。初試外語科目為英語(201英語(上)或204英語(下))且為統一考試科目的考生方可錄取。如統一考試科目不同,初試參加統一英語(上)考試的考生可以轉入英語(下)專業,反之則不行;參加統一數學(上)考試的考生可以轉入數學(下)或數學(下)專業,參加統一數學(下)考試的考生可以轉入數學(下)專業,反之則不行。 參加統考396《經濟學、數學綜合能力(農學)》的考生不能轉入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專業。
(二)評選規則
1.化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插班生復試名單確定規則
我院化學學科需調整的專業有:無機化學(070301)、分析化學(070302)、有機化學(070303)、物理化學(070304)、新能源材料(0703J1)、材料化學(0703Z1)、環境化學(0703Z2)。
申請轉學學生所報考專業應當與所報轉專業相同或者相近。復試轉學學生名單按以下規則確定:
第一優先:第一志愿院校為教育部公布的化學專業“雙一流”建設第二批高校或“985”高校的申請者(詳見教育部第二批“雙一流”建設高校和“985”高校名單)。對于報考我院同一專業的插班生,如第一志愿院校、專業完全相同且首考科目完全相同,則按考生首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入復試名單。
第二優先:第一志愿院校為上述院校以外的其他高校的申請者。對于報考我院同一專業的插班生,若第一志愿院校、專業完全相同且第一考試科目完全相同,則將按照第一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入重考名單。
2.生物化工專業(081703)、應用化學專業(081704)學術型碩士插班生復試名單確定規則
申請轉學學生所報考專業應當與所報轉專業相同或者相近,復試轉學學生名單按以下規則確定:
第一優先:第一志愿院校為教育部第二輪公布的化學工程與技術學科雙一流大學、985高校、中國科學院大學的申請者。對于報考我院同一專業的插班生,如第一志愿院校、專業完全相同且第一考核科目完全相同,則按考生第一考核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進入復試的名單。
第二優先:第一志愿院校為上述院校以外的其他高校的申請者。對于報考我院同一專業的插班生,若第一志愿院校、專業完全相同且第一考試科目完全相同,則將按照第一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入重考名單。
3.材料物理與化學專業(080501)學術型碩士插班生復試名單確定規則
申請轉學學生所報考專業應當與所報轉專業相同或者相近,復試轉學學生名單按以下規則確定:
第一優先:第一志愿院校為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化學專業雙一流大學或教育部公布的985高校的申請者。對于報考我院同一專業的插班生,如第一志愿院校、專業完全相同且第一考科目完全相同,則按第一考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重考生名單。
第二優先:第一志愿院校為上述院校以外的其他高校的申請者。對于報考我院同一專業的插班生,若第一志愿院校、專業完全相同且第一考試科目完全相同,則將按照第一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入重考名單。
4.藥學專業學位碩士插班生復試名單確定規則
我院藥學學科需調整的專業有:藥學(100702)、藥物分析(100704)、藥理學(100706)。
申請轉學學生所報考專業應當與所報轉專業相同或者相近,復試轉學學生名單按以下規則確定:
第一優先:第一志愿學校為教育部公布的藥學學科雙一流建設第二輪高校或985高校或中國科學院大學的申請者。對于報考我院同一專業的插班生,如第一志愿學校、專業完全相同且首考科目完全相同,則按考生首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第二優先:第一志愿院校為上述院校以外的其他高校的申請者。對于報考我院同一專業的插班生,若第一志愿院校、專業完全相同且第一考試科目完全相同,則將按照第一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入重考名單。
5.材料工程專業學位碩士插班生復試名單確定細則(085601)
申請轉學學生所報考專業應當與所報轉專業相同或者相近,復試轉學學生名單按以下規則確定:
第一優先:第一志愿院校為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化學專業雙一流大學或教育部公布的985高校的申請者。對于報考我院同一專業的插班生,如第一志愿院校、專業完全相同且第一考科目完全相同,則按第一考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重考生名單。
第二優先:第一志愿院校為上述院校以外的其他高校的申請者。對于報考我院同一專業的插班生,若第一志愿院校、專業完全相同且第一考試科目完全相同,則將按照第一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入重考名單。
6.制藥工程專業學位碩士轉學復試名單確定細則(086002)
轉學申請人所報專業應與制藥工程、生物、醫學專業相同或相近,專業課考試科目應與藥學或制藥工程相關。轉學復試名單按以下規則確定:
第一優先:第一志愿學校為教育部公布的藥學學科雙一流建設第二輪高校或985高校或中國科學院大學的申請者。對于報考我院同一專業的插班生,如第一志愿學校、專業完全相同且首考科目完全相同,則按考生首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第二優先:第一志愿院校為上述院校以外的其他高校的申請者。對于報考我院同一專業的插班生,若第一志愿院校、專業完全相同且第一考試科目完全相同,則將按照第一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入重考名單。
3. 調整過程
符合我院轉專業條件的考生,可申請轉入我院有空缺專業重考,具體辦法如下:
(一)我院所有轉學均通過“全國碩士招生轉學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轉學系統”)辦理。所有轉學考生須在轉學系統開通后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轉學平臺(網址:或),根據我院公布的空缺信息填寫轉學申請。我院轉學系統開通時間為4月6日0時至4月6日14時,開通時間為14時。有意轉學至我院的考生請在此時間范圍內及時填寫轉學申請。
(二)我院將于4月6日14:00后在轉學系統中正式開始受理轉學申請,并對符合轉學條件和轉學系統中評選規則的考生發出復試通知。考生接到復試通知后須在8小時內回復是否參加復試,逾期不回復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非轉學系統轉學的考生,不予認可(教育部規定加分及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除外)。
(3)我院將在學院網站上公布插班生名單,未入選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我院轉學志愿鎖定時間為24小時,凡填寫我院轉學志愿的考生,鎖定時間內我院不予辦理轉學志愿解鎖,鎖定時間到達后,如我院未明確錄取意見,將自動解除鎖定,考生可繼續填寫其他志愿。
(五)如我院個別專業因插班生流失仍有空缺,我院將按照插班條件和選拔規則在插班系統備選人選庫中繼續選拔。
四、復審方式及時間
1、我院2023年研究生復試采取現場考試方式進行。
(二)復試具體時間、地址及計劃請關注我院復試公告及其他相關通知,提前做好準備。
(3)復試內容、錄取辦法及其他復試相關事宜詳見《福州大學化學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計劃》。
五、其他注意事項
(1)由于插班生審核選拔需要一定時間,請考生填寫插班意愿后耐心等待結果,不得隨意更改插班學校、插班專業;如考生改變插班意愿而未能及時收到通知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復試或錄取資格。
(二)通過復試的考生收到待審錄取通知書后,須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福州大學研究生吧,逾期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考生務必謹慎領取待審錄取通知書,一經受理,我校將不再解鎖。
(3)參加我校復試并獲得waiting list機會的考生,有較小幾率被我校錄取,若在waiting期間申請其他調整并被擬錄取福州大學研究生吧,則視為自動放棄我校waiting list錄取機會。
(四)校區指南。福州大學旗山校區詳細地址為福州市福州大學城烏龍江北大道2號。考生可乘坐飛機、地鐵、公交車等多種方式到達我校。如乘坐飛機到福州長樂機場,可乘坐機場大巴直達大學城;如乘坐火車到福州站,可乘坐地鐵2號線到福州大學站;如乘坐公交車,有41路、48路、55路、95路、96路、168路等多條公交線路經過我校。
六、咨詢電話及投訴渠道
1.咨詢電話:
聯系人:劉先生、侯先生,電話:0591-23533635;0591-22866147
電子郵箱:liuan@fzu.edu.cn,地址:福州大學旗山校區甲熙樓415辦公室。
(二)投訴渠道:
聯系人:常先生,電話:0591-22866237,郵箱:ckck@fzu.edu.cn
地址:福州大學旗山校區嘉熙樓422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