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試錄取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考察考生創新能力、專業素質、綜合素質的必經之路,是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關鍵環節。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的通知(教發[2023]2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工作原理
(一)堅持立德育人總方針,確保立德樹人為本。堅持把立德育人實效性作為檢驗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根本標準,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把品德放在第一位。把考生思想品德素質測評作為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注重考察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守法律法規等情況。
(二)堅持分類選拔、確保設計合理。完善學術學位、專業學位分類選拔機制,合理設計復試內容。學術學位注重考核考生對學科知識的掌握和運用能力、學術創新潛能;專業學位注重考核考生的綜合實踐素質、運用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職業發展潛能。
(三)堅持科學評價,確保客觀公正。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在全面考察考生德智體素質的基礎上,重點考核考生專業能力、創新精神和能力、綜合素質。堅持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合理確定考核權重2024年南京師范大學自考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業務課考核結果要量化,綜合素質考核要有明確的等級結果。
(四)堅持信息公開,確保透明運行。充分利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學校研究生招生網、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及時準確發布復試、調整、錄取等信息,安排專人在線解答考生咨詢,第一時間有效回應。落實招生信息“十項公開”,確保招生各環節充分公開、第一時間公開。
組織管理
1.領導、組織和管理學校碩士生招生工作
學校成立了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黨政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學校紀檢監察等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培養單位負責人代表等組成。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和上級主管部門、遼寧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加強組織協調,統籌管理和推動學校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嚴格執行“集體議事、集體決策、會議決定”程序,審查、決定重大考試錄取事項。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院。研究生院負責全校研究生復試招生工作的統一管理,制定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編制招生計劃分配方案,統一審核各院(系、所)復試、調整、錄取運行明細,統一發布調整信息,統一督促檢查,統一審核復試、調整、錄取名單,統一辦理相關手續。在此基礎上成立由學校相關職能部門組成的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具體負責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實施和運行保障工作。
2.領導、組織和管理各院(部、所)碩士招生工作
各學院(部、所)要成立以主要行政負責人為組長、核心學科導師為主要成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充分發揮領導小組的集體學術決策權,避免一人統治、集體考核2024年南京師范大學自考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提高人才選拔質量。要認真落實學校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同一專業要采取同一復試方式,同一專業、同一批選拔同一批考核人員。要制定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含調整選拔程序及細則),報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批后備案實施。
各學院(部、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制定復試工作流程,進行考試調度、監督管理,對全體考試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審規則和評審標準。協調落實復試工作所需的人員、場地、設備等,指導復試組開展相應的考核工作。各學院(部、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應按學科(專業)選派經驗豐富、水平較高、公正正直的學科領域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復試組。復試組及其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負責具體考核工作。復試組成員確定后,復試過程中不得隨意更換或離職。 遇有特殊緊急情況,應提前準備好關鍵崗位人員更換,并盡快報研究生院批準備案。復試前應召開復試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試評價意見。復試組成員對考生進行考核時,須在各學院(部、所)指定場地統一集中進行,獨立完成評分。每個復試組配備2名工作秘書,學術秘書主要負責場地準備、文件準備、復試記錄等考試工作;技術秘書主要負責資格審查、復試平臺運行、電子材料準備、雙機位監考等技術支持工作。
重測方法
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現場(線下)復試和網絡遠程(線上)復試兩種方式進行。
采用現場(線下)復試的專業有:
政治經濟學(020101)、西方經濟學(020104)、世界經濟(020105)、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030501)、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030503)、思想政治教育(030505)、中國近現代史基本問題研究(030506)、化學(070300)、化學工程與工藝(081700)、會計學(120201)、工商管理(120202)、旅游管理(120203)、公共管理(120400)、公共管理(125200)。其他專業采取線上遠程復試方式。線上遠程復試系統使用情況及相關要求詳見《沈陽師范大學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線上遠程復試考生須知》。
重測時間
考生應按照所報考院校規定的時間準時參加補考,逾期不參加補考者,將被取消補考資格。
第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擬安排在3月31日至4月3日,插班考生復試時間擬安排在4月8日或之后。各學院(系、所)應在相應時間段內按照實施細則要求組織實施復試,具體時間及要求以各學院(系、所)實際通知為準(各學院提前電話通知考生)。原則上4月28日前完成復試錄取工作。
復試考生
1.招生計劃分配
學校將根據國家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統籌考慮學科建設水平、專業招生能力、培養質量與水平、導師隊伍建設、學位點建設結果、初審第一志愿等因素,制定各專業2024年研究生招生計劃,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向考生公布。
(二)確定復試第一志愿
對初試成績達到《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全國分數線)中甲類地區考生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初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1:1.2的比例確定復試人選。如達不到要求,按實際合格人數組織復試。其中,2024年報考“退役大學生和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按初試總成績(單科無要求)與相應學科類別全國分數線的差額,按初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等額確定復試人選。 當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首輪招收未完成的,復試考生將依次順延,相應專業招生計劃也將相應調整。
3.確定復試候選人
全體插班考生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招生插班服務系統”提出申請,并接受我校復試通知后方可參加復試。調整工作由各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根據插班考生基本要求(包括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范圍、初試科目、初試成績要求等,其中初試成績含加分項)進行篩選,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確定復試人選。具體辦法見《沈陽師范大學2024年全國碩士招生考試調整工作方案》(附件5)。
資格審查
1.確認候選人的學業狀況和學歷
凡參加我校復試的考生,復試前須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個人學業信息,確認其學業信息可查、符合本專業要求。對學業信息有疑問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供審核。因考生個人問題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2.候選人提交評審材料
1. 基礎材料
(1)政審材料
填表后加蓋組織部公章,應屆畢業生由現就讀學院負責,往屆畢業生由戶口所在地工作單位或社區負責(附件1)。
(2)復審誠信承諾書
按要求,請考生將承諾書中橫線上的相關內容抄寫、手寫簽名并注明簽署承諾書的日期(附件2)。
(3)個人信息相關文件
非應屆畢業生: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學位證以及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咨詢和就業指導中心下載的《教育部學位證書電子登記備案表》或權威機構出具的《學位證書認證報告》。
應屆畢業生:有效身份證件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教育部網上學籍核查報告》。另外,自學考試應屆畢業生不具有學籍,可提供學業成績單。
(4)第一次考試準考證
考生參加重考時,須出示準考證及有效身份證件,二者缺一不可,否則不予重考。
2. 其他材料
(一)報考或轉為“非全日制”學習模式的考生,須填寫并提交《沈陽師范大學2024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養登記表》(附件3)。“全日制”定向培養考生無需填寫。
(2)報考類別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轉學或入學時需改為“定向就業”,需填寫并提交《沈陽師范大學2024年定向培養研究生信息變更表》(附件4)。無論學習形式如何,無論是“全日制”還是“非全日制”考生,如需改為“定向就業”,均需提交。
(3)報考“退役大學生專項資金”的考生,復試時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伍證明》。
3. 復試資格審查
各學院(部、所)負責組織實施考生資格審查,核對考生報名信息、準考證、學業證書(證明)和有效身份證件等。參加現場(線下)復試的考生應將相關資格審查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交至相應學院復試;參加網絡遠程(線上)復試的考生應將相關資格審查材料電子版發送至相應學院指定郵箱。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復試。對作弊者,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處理。
復審范圍及內容
1. 復審范圍
專業知識測試內容、范圍及同等學歷考生附加考試以《沈陽師范大學2024年全國研究生招生規程及專業目錄》和學校官網公布的相關科目考試大綱為準。
(二)復試內容
復試包括專業面試、專業知識測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三部分,總分為100分。
1. 專業面試(最高分50分)
各培養單位可根據本學科類型和特點選擇考核內容和方式,考核內容主要包括:
(1)專業素質
①在校學習情況、成績;
②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運用所學理論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的發展潛力;
③具有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
①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心理素質;
②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學研究、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區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業績;
③ 具有專業素養、責任心、紀律性、協作精神;
④人文素質、風度、表情、禮儀等。
2.專業知識測試(滿分30分)
考核內容以官網公布的復試科目及考試大綱為準,各培養單位可根據本學科類型及特點,采用標準化面試方式考核專業知識,兼顧學科基礎理論和實踐創新能力。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專業的“思想政治理論”科目由馬克思主義學院統一設置,相關學院(系、所)組織實施。
3.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滿分20分)
考試語言應與初試外語科目語言一致,考試內容包括口語、聽力兩部分,每部分10分,口語部分要求考生用外語進行2-3分鐘的自我介紹和回答評委提出的問題。
非外語類專業英語部分口語、聽力考試由各學院(所)組織實施;日語、俄語部分(即非外語類專業小語種)由外國語學院組織實施。外國語言文學專業第二外語口語、聽力考試、英語翻譯、英語口譯、全日制專科(英語)專業英語口語、聽力考試由外國語學院組織實施。非全日制專科(英語)專業英語口語、聽力考試由校外語教學部組織實施。
(三)附加測試內容
1.同等學歷考生附加測試(滿分100分)
同等學歷考生包括:①高職高專畢業2年及以上(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1日);②本科畢業生;③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④自考、網絡教育考生,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同等學歷考生加試采用標準化面試形式,加試科目為所申請專業本科階段2門核心課程,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已取得本科畢業證者,經學院(部、所)報研究生院審核同意后,可申請免除加試。報考法律(非法律)(035101)、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的同等學歷考生無需參加加試。
2. 插班生附加測試(滿分150分)
首次考試未參加數學科目的考生,將轉入理論經濟學(0201)、化學工程與技術(0817)、工商管理(1202)三個學科,須參加“數學能力測試”,考試形式為筆試,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為150分。“數學能力測試”由計算機科學與基礎數學教學部負責組織,相關學院(部、所)負責組織實施。
重測組織
1. 重考題目
各學院(部、所)要選派負責、勝任復試出題工作的老師負責出題。出題前要組織培訓,切實增強出題老師的政治意識、保密意識、法律意識。所有出題人員要嚴格執行回避、備案制度,復試前必須簽訂《保密責任書》。
各學院(部、所)要嚴把試題政治、思想、信息安全關,提前準備好足夠數量的試題,確保不重復試題、不漏試題。復試題出題完成后,須將復試題密封交由研究生院保密室統一管理;復試開始前,各學院應指派2人以上到保密室領取復試題,交接時確認密封狀態,無誤后交由各復試組考場。考試開始后,須將相關復試題當場開卷。
2. 考試前身份驗證
參加現場(線下)復試或線上遠程復試的考生,須在網絡遠程面試系統中完成“兩識別”(人臉識別和身份證識別)“四比對”(報名數據庫、學業成績數據庫、人口信息數據庫、誠信檔案數據庫的數據比對)對考生信息進行比對,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和復試過程監管,嚴禁作弊、替考等行為。同時,采用線上遠程復試方式的相關專業采取必要技術手段,防止考生利用ChatGPT等人工智能技術作弊。
3. 復試流程要求
1.原則上每位考生回答問題的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考生無法回答、答案異常等特殊情況除外)。
2、各復試組應對每位考生的答題情況進行現場手寫記錄,全程錄音錄像,存檔備查,有效期一年。
3.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考試難度、成績評定等應規范。
4.復審過程中要有統一的復審內容和主持流程,確保不遺漏任何項目或環節。
5.采用網絡遠程(線上)復試方式的專業,同一科目(專業)復試必須使用同一網絡平臺,中途不得隨意更換平臺。如因客觀或特殊情況需切換,須報研究生院批準。
分數計算方法
(一)復試成績為專業面試、專業知識測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三部分成績之和,滿分為100分。
(二)思想政治素質、品德修養等考核內容不以量化方式計入復試成績,專業面試及復試及格分數為該項滿分的60%,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同等學歷要求的考生附加科目成績不計入重考成績,附加考試總成績的60%為及格分數,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報考理論經濟學(0201)、化學工程與工藝(0817)、工商管理(1202)3個學科的考生,初試未參加數學科目,“數學能力測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及格分數線按照《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執行,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考生總成績為初次考試成績折算值的70%與重考成績折算值的30%之和,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1.考生總成績=第一次考試成績÷5×70%+第二次考試成績×30%,不包括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
2、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專業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3×70%+重考成績×30%。
學校根據考生總成績進行排序,根據招生計劃確定錄取名單。
(四)在確定錄取名單過程中,如有總成績相同的考生,則按照“初試成績”、“思想政治理論課、專業課一、專業課二三門科目總成績”、“復試成績”順序排序,確定錄取人選。
(五)享受研究生加分及優惠待遇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復試錄取管理保障
(一)落實復試錄取工作主體責任。嚴格復試過程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行為。加強復試過程規范管理,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順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隨機抽取復試題目”的“三隨機”工作機制。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全面、充分監督復試過程和復試結果的公平公正性,及時妥善處理突發事件。學院(部、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報考本單位考生的相應復試結果負責。
(二)嚴格考試道德紀律。復試過程中,對考生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將嚴肅查處;在相關科目考試全部結束前,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渠道發表、傳播、傳播、泄露考試信息和復試全部內容。一經查實,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取消其入學資格,并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情節嚴重的,將移送司法機關嚴肅處理。
(三)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工作方案、復試結果、擬錄取名單等通過教育部“全國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及時公布。
(iv)實施學校的監督和檢查系統。離子和公眾輿論回應在每所大學的重新檢查期(學院)。
(v)實施重新考慮的系統。
(vi)在新學生進入學校后的3個月內,所有候選人都將重新審查將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組織意識形態和政治審查以及專業課程的重新檢查。
該計劃由Shenyang師范大學的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