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療機構主要做什么?
(1)向衛計委領取醫療機構用戶名和密碼
(2)醫療機構端軟件下載安裝及登錄
(3)設置本院護士辦理業務的審批機關
(4)為本院護士生成賬戶激活碼
(5)核對本院護士信息
(6)審核本院護士申請修改的信息
(7)辦理本院護士申請的業務
2.醫療機構如何去做?
(1)向衛計委領取醫療機構用戶名和密碼
●由核發該機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含中醫局)生成該醫療機構的用戶名和密碼,醫療機構相關負責人攜帶以下證件:
a)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b)醫療機構授權委托書
c)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含中醫局)領取用戶名和密碼,經衛
生計生行政部門(含中醫局)分發人員現場核實后,用戶名
和密碼可直接發送到醫療機構相關業務負責人手機中,醫
療機構相關業務負責人可憑此用戶名和密碼登錄醫療機構
端系統。
(2)醫療機構端軟件下載安裝及登錄
醫療機構用戶到所屬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含中醫局)獲取機構的用戶名和密碼后,登錄網址:
選擇護士電子化注冊機構端入口,輸入領取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系統2023護士電子化注冊醫療機構端,即可下載醫療機構端軟件及操作手冊。
醫療機構端軟件下載登錄入口:
下載完畢后,利用下載的安裝包安裝醫療機構端軟件,
登錄醫療機構端軟件可進行業務辦理操作。
醫療機構端軟件登錄界面:
(3)設置本院護士辦理業務的審批機關
設置審批機關:對所屬本機構的護士需要辦理首次注冊、變更注冊、延續注冊、注銷注冊、重新注冊和軍隊武警地方業務的不同業務申請,設置相應的審批機關。
(4)為本院護士生成賬戶激活碼
醫療機構需及時激活本機構在崗護士的賬戶。
(5)核對本院護士信息
情況一:
本人在本機構執業但護士信息不在本機構列表中的護士;
本人已不在本機構但護士信息還在本機構的護士;
若發現有以上的問題,請到系統內“護士執業注冊驗證”功能中查看,并辦理相關業務。
本院護士信息列表:
護士注冊信息驗證:
情況二:
本人在本機構執業但執業注冊信息即將過期或已過期,醫療機構需督促護士個人有效期屆滿前30日內可向執業地衛生計生委申請延續注冊。
本院待延續注冊列表:
過期未延續注冊列表:
(6)審核本院護士申請修改的信息
及時確認本機構護士個人信息的更新申請。如:工作
科室、工作類別、技術職稱及職務等其它基本信息。(7)辦理本院護士申請的業務
及時確認護士的業務申請,并打印相關申請表。如:首次注冊申請、變更注冊申請、延續注冊、重新注冊申請及注銷注冊申請表。
操作說明如下:
以下情形,護士所在醫療機構可申請為該護士做“注銷注冊”:
注冊有效期滿未延續注冊、受吊銷《護士執業證書》處罰、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死亡、其它等情形。
操作說明如下:
3.在線技術支持
(1)微信微服務:
醫療機構端提供在線微信支持功能,醫療機構可通過掃描下面微信服務公眾號在線提出問題,由技術支持部門負責解答,技術支持部門僅負責解答技術問題,不負責解答政策及審批產生的問題。
護士微服務
(2)客服中心:
如果您在使用本系統過程中遇到任何問題,請點擊系統右上角的【客服中心】按鈕或點擊本院護士信息模塊后面的【客服中心】按鈕,及時向客服反饋問題。如下圖所示:
在上圖中點擊【客服中心】按鈕后,彈出“客服中心”窗口。如下圖所示:
如實闡述問題、現用機型及當前系統,點擊【提交】按鈕提交成功后,我們會統一整理并逐個解決,點擊【刷新回復列表】按鈕即可看到客服回復的信息。
4.常見問題解答
(3)醫療機構登錄后常見問題解答:
①問題1:發現人員缺失,怎么辦?
如果醫療機構在本機構護士列表中,發現有人員缺失,即在本機構工作的護士不在護士列表中,可利用“護士執業注冊驗證”功能,輸入護士的證件號或姓名,來查找該護士是否注冊或已注冊,但注冊地點不在本機構。利用查找到的護士信息,敦促護士去補辦注冊或變更注冊手續。
②問題2:發現人員多出,怎么辦?
如果發現多出的人員屬于注銷有效期滿未延續注冊、受吊銷《護士執業證書》處罰、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死亡、其它等情況,可在機構端的“護士注銷申請”功能中,為該護士做注銷操作。
如果發現多出的人員屬于已調動工作的人員,可聯系本人2023護士電子化注冊醫療機構端,讓其盡快辦理變更操作。
(4)本機構護士可能遇到的問題解決方法指南:
①老護士換證人員執業注冊信息修改或補錄指南
2008年5月考試及之前老的護士,統稱為“老護士換證人員”。
以下是執業注冊信息修改指南:
如果確實是已經有執業注冊信息,但又無法通過本系
統護士信息驗證,可能是補錄信息時證件號與現在的證件
號不同,如果情況屬實,請聯系本人向補錄時省級衛生計
生委申請修改,護士個人按照國家修改執業注冊信息要求
提交材料,由省級衛生計生委修改申請。
●以下是執業注冊信息補錄指南:
如果是老護士換證人員執業注冊信息缺失,請聯系核發護士執業證的省級衛生計生委補錄,如北京市補錄的執
業注冊信息,請與北京市衛計委申請執業注冊補錄;
外省核發的護士執業證請聯系核發執業證的省級衛生計生委。
②新人考試執業考試資格信息修改指南
2008年10月份及以后參加通過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的人員,簡稱為“新人考試
人員”。
●以下是執業考試資格信息修改指南:
如果確實是考試通過,但又無法通過本系統護士信息驗證,可能是報名考試時證件號與現在的證件號不同,如
果情況屬實,請聯系本人當年參加考試的省級衛生計生委,護士個人按照國家修改執業考試資格信息要求提交材料,
由省級衛生計生委向國家人才交流中心申報執業考試資格
修改申請。
2017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