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A類材料
1.申報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公示證明。須寫明已經在本單位內對申報人履行推薦、審核、公示程序,公示期滿無異議。
2.《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二份。副高級申報人,主表末頁粘貼《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符合降低評審標準條件的在邊境地區、“四煤城”、民族地區工作的申報人,主表末頁粘貼省直主管部門或市地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
3.《個人信息確認表》一式一份。由申報人簽字確認,工作單位審核蓋章。
4.本人連續學歷證書原件。本科學歷為黨校序列的,在提供本科畢業證書的同時,還需提供專科畢業證書。
5.事業單位人員提交《崗位變動工資審批表》《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證書》(聘任文件、合同)原件;企業、社會組織人員提交《勞動合同書》原件。
6.現任職《資格證書》原件。
7.副高級職稱申報人提交中級職稱《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原件。
8.人才流動人員提交《流動人員審查表》一式二份。
9.同級改職人員提交《同級改職人員審查表》一式二份。
10.學歷破格人員提交《學歷破格人員審查表》一式二份。
11.申報人為非普通高校全日制畢業生,且所學專業為非經濟學或相近專業,提交相關佐證材料原件。
(二)B類材料
1.任現職以來的課題、獎項、專利、業績成果、工作經歷能力證明等材料原件。參與課題的,要同時提供課題立項證明、結項證明、課題成果;獲得獎項的,要同時提供獲獎證書、獲獎成果;參與專項工作或成果被采納的,要同時提供工作成果、參與專項工作的證明或采納證明;工作取得經濟效益的,要同時提供主管部門認定材料、相關工作綜述或總結。提供復印件或電子版打印件的,須經推薦單位審查,由審查人員簽字并騎縫蓋章,否則視為無效材料。
2.任現職以來完成的論文、論著原件。論文每篇附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網站()的期刊查詢結果(查詢結果需打印“期刊名錄查詢-詳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