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實施后(2018年4月28日后)入學的考生需具備: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②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
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1、辦法實施前已取得學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應學歷的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以報名。
2、高等學校非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并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可以報名。
3、只要你在2023年4月28日前已經取得了學籍(入學)/考籍(針對自考),或者是已經畢業了的,就可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