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結構工程師需要滿足學歷、專業及工作年限上的要求,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取得本專業本科及以上學位,累計從事職業實踐不少于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本科及以上學位,累計從事職業實踐不少于4年。
2. 取得本專業普通大專學歷,累計從事職業實踐工作不應少于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普通大專學歷,累計從事職業實踐工作不應少于6年。
3. 取得本專業成人大專學歷,累計從事職業實踐工作不應少于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成人大專學歷,累計從事職業實踐工作不應少于7年。
4. 取得本專業普通中專學歷,累計從事職業實踐工作不應少于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普通中專學歷,累計從事職業實踐工作不應少于9年。
5. 取得本專業成人中專學歷,累計從事職業實踐工作不應少于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成人中專學歷,累計從事職業實踐工作不應少于10年。
6.從事結構設計工作滿13年以上,且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過三級(或中型工業建筑)項目不少于二項,對學歷沒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