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基本原則是指導和規范行政法的立法、執法以及指導規范行政行為的實施和行政爭議的處理的基礎性法則,是貫穿于行政法具體規范之中,同時又高于行政法具體規范體現行政法基本價值觀念的準則。它又分為實體性基本原則和程序性基本原則. 行政法的實體性原則: 1.依法行政原則. 2.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 3.越權無效原則. 行政法基本原則
4.信賴保護原則. 5.比例原則. 行政法的程序性原則: 1.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2.行政公開原則. 3.行政公正原則. 4.行政公平原則. 根據國務院《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學者論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則包括以下四項 合法行政原則 合理行政原則 誠信原則 高效原則
編輯本段基本定義
一是指導行政法制定、執行、遵守以及解決行政爭議的基本準則,是整個行政法的理論基礎,是貫穿于整個行政法的主導思想和核心觀念。它又分為實體性基本原則和程序性基本原則. 二是貫穿行政法之中,指導行政法的制定和實施等活動的基本準則,它是人們對行政法規范的精神實質的概括,反映著行政法的價值和目的所在。 三是貫穿行政法律規范之中,指導行政權的獲得、行使及對其監督的基本準則,也是揭示行政法基本特征并將其與其他部門法區別開來的主要標志。 四是只貫穿于行政法始終,指導行政法的制定和實施的基本準則或原理,是行政法精神實質的體現,是行政法律規范或規則存在的基礎。 行政法基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