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根據《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筆試和面試考生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網站進行報名后,需攜帶省級教師資格考試機構規定的相關材料,到指定考點進行報名審核,并現場確認報考信息。
考生筆試各科成績合格并在有效期內的,方可報名參加面試。教師資格證的面試考試一般在每年5月和12月各舉行一次,省級教師資格考試機構需按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工作規程》,制定面試實施細則,組織實施面試工作。
擴展資料:
教師資格面試內容及注意事項
面試主要考察申請人的職業認知、心理素質、外貌、言語表達、思維素質等教師基本素質,以及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基本教學技能。訪談通過結構化訪談、情景模擬等方式進行,如提題、備課(活動設計)、答疑、試講(演示)、答辯(陳述)、評分等環節。
國家定筆試成績及格線,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定面試成績及格線。面試結果公布后,考生可以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網站查詢自己的考試成績。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以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0個工作日內向省(區、市)教師資格考試機構申請審核。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教育網-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
根據教育考試網考試介紹,考生參加面試的具體時間安排將在《面試準考證》中標明。準考證格式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規定。考生可在正式考試前一周登錄教育部考試中心網站,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項目主頁網上報名系統,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資格認定條件
1、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2、中國公民依照本辦法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當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
3、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對于確有特殊技藝者,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其學歷要求可適當放寬。
4、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具體測試辦法和標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
5、少數方言復雜地區的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準;使用漢語和當地民族語言教學的少數民族自治地區的普通話水平,由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規定標準。
6、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擴展資料:
教師資格認定應當在規定時間向認定機構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學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見附件一)一式兩份;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6、思想品德情況的鑒定或者證明材料。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教育考試網-《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