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當前在我國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這樣的經濟體制給我國經濟的發展帶來了活力和競爭力,也不斷促進我國經濟的發展。而我國經濟體制的發展卻經歷了這樣的一個過程。
(1)50年代初期我國社會主義經濟體制初步建立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時,黨和政府就著手于對舊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經濟制度進行根本性的改造和變革,要創建一個社會主義新中國的經濟體制。經過三年恢復和第一個五年計劃(1953年),到1957年我國經濟體制改革,新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計劃)初步建立和形成。
(2)1958-1966年初步探索經濟體制改革
“大躍進”、人民公社化時期(1958-1960),“左”的思想占了上風,經濟決策出現了一系列的重大錯誤,給國民經濟造成了嚴重困難,1961年八屆九中全會,中央決定實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
(3)1966-1976年計劃經濟體制在曲折中發展
這十年中,國家的經濟建設仍在進行,國家的經濟基礎(所有制)和運行機制(國務院、國家計委領導下的計劃經濟體制)沒有大的改變,“三五”、“四五”國民經濟計劃得到完成,大的建設部署安排沒有中斷,除1967、1968年兩年外,總體上還是有所發展,并取得了一些重要成果。如葛洲壩水利工程、南京長江大橋、劉家峽水電站等等。
(4)1978年-1992年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
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意識到計劃經濟的弊端;1982年十二大提出了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的原則;1984年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第一次明確了社會主義經濟是有計劃的商品經濟;1987年黨的十三大指出“國家調節市場,市場引導企業”的機制;1992年十四大把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作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
(5)十六大對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大決策
為建成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進一步消除體制性的障礙,黨的十六大又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決策:(1)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探索公有制特別是國有制的多種有效實現形式;積極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的健康發展;(2)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在更大程度上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3)加強和完善宏觀調控;(4)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
(6)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
要全面深化經濟體制改革。深化改革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關鍵。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必須更加尊重市場規律,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