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申報副主任或主任醫師資格者,須具備相應類別執業醫師資格;申報副主任或主任護師資格者,須具備護士執業資格。執業醫師晉升副高級技術職稱的,應當有累計一年以上在縣級以下或者對口支援的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的經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報。
1、醫療事故責任者三年內;
2、醫療差錯責任者一年內;
3、受到行政處分處分期內;
4、申報年度內發生嚴重有違醫德、學術道德等行為;
5、在滿足年限要求的任職年限內考核不合格者。
二、學歷、任職資格及年限要求
(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受聘擔任初級(師)專業技術職務工作滿7年;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受聘擔任初級(師)專業技術職務工作滿6年;
(3)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受聘擔任初級(師)專業技術職務工作滿4年;
(4)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受聘擔任初級(師)專業技術職務工作滿2年;
(5)取得本專業或者相近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并實習期滿,可直接申報。
(6)研究系列申報者,除滿足上述年限要求外,須具備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論文要求。申報助理研究員資格者須提交1篇任期內在專業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的專業學術論文,或2篇署名發表的專業學術論文。
3. 代表作。須在代表作列表(附件1)中選擇并提供本人在任期內1—5個能反映本人專業技術水平的代表作。
三、除具備基本條件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破格晉升
1.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的主要完成人;
2.省部級科技進步獎、中華醫學科技獎、中華人口獎、中華預防醫學會科學技術獎二等及以上獎項的主要完成人;
3.符合國家有關要求的高層次人才入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