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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負責人
簡介
孫恒,男,漢族,1963年8月出生,浙江杭州人,1983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7月參加工作。杭州大學數學系畢業,大學學歷,教育領導學碩士,研究員。曾任省高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省教育考試院副院長、黨委書記。2015年1月任省委教育工委委員、省教育考試院院長。2018年10月任浙江省教育廳黨委委員。2021年2月任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黨委書記。2022年3月任浙江省教育廳黨組成員。
辦公時間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機構職能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是浙江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為浙江省教育廳所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副廳級。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考試招生工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制定本省考試招生工作的辦法、具體措施并組織實施。擬訂全省教育考試事業發展規劃。
(二)編制并組織落實年度高校招生生源計劃,組織實施招生錄取工作,指導協調各地、各高校招生工作。
(三)組織實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研究生、普通高校“專升本”等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學歷證書考試浙江省教育考試網查詢浙江省教育考試網查詢,教師資格考試等職業資格考試,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職業技能考試、普通話測試等社會化教育考試。
(四)組織實施自學考試專業建設、考籍管理和畢業審核及教材與學習媒體建設。指導自學考試助學工作。
(五)組織實施相關考試的考試大綱(考試說明)制定和命題工作。組織實施各類考試評卷和成績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省教育考試考風考紀建設,按規定協助處理考試招生違紀違規事件。協調本省考試招生、教育評估宣傳和輿論監督工作。負責考試招生、教育評估工作的科學研究和信息化工作。
(七)組織實施相關涉外考試。承辦其他委托考試。
(八)承擔或承接各類教育評估業務,指導基層教育評估工作。
(九)完成浙江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浙江省教育廳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