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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石家莊8月7日電 (陳汝健、李曉)2016年以來,異常火爆的石家莊房地產交易市場導致房地產中介機構迅猛擴張。除了原有的本地企業大量增設門店之外,來自江西南昌、河北保定甚至北京的大中型地產中介機構也迅速進駐石家莊,搶灘市場,部分機構一年內開張二、三百家門店,且大部分并未備案登記,卻正常營業,增加房地產中介管理部門監管難度。為加強房地產中介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近期石家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石家莊市住建局”)相關部門公布了四區及高新區中介違規問題投訴電話。
石家莊已備案房地產中介機構達999家
本網從石家莊市住建局交易中心中介管理科了解到,截止到8月3日,石家莊四區及高新區已備案登記的房產中介機構999家,總支機構731家,分支機構268家。其中長安區總支機構217家,分支機構39家;裕華區總支機構168家;分支機構56家;新華區總支機構159家,分支機構68家;橋西區總支機構184家,分支機構92家;高新區總支機構3家,分支機構13家。在采訪時,本網詢問能否提供并對社會公布已備案登記的999家房產中介機構明細單,以便市民在房屋交易時選擇正規機構,交易中心表示暫不便提供。
住建局查處并整治17類地產中介違法違規行為
“由于房地產中介機構投資小、行業門檻低、來錢快,因此導致市場亂象叢生,對此,石家莊市住建局聯合各相關部門先后下發三次通知,持續對房地產中介機構施壓,對違法違規行為加大打擊力度。” 石家莊市住建局房屋交易管理處處長張力鴻表示。
據了解,2017年6月5日石家莊市住建局官網,石家莊市住建局聯合市工商局、市發改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和市通信發展管理辦公室發布《關于印發的通知》(石住建辦[2017]180號)。《通知》要求重點查處并整治以下17類違法違規行為:
1.未取得營業執照或未在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擅自從事房地產經紀服務的行為;
2.通過互聯網提供房地產中介服務的機構,未到機構所在地省級通信主管部門辦理網站備案,未到服務覆蓋地的市、縣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的行為;
3.通過網站、店面、印刷品及廣播電視等形式發布虛假廣告或虛假房源信息,內容違反《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造謠、傳謠以及炒作不實信息誤導消費者的行為;
4.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以及偽造合同的行為;
5.發布未經產權人書面委托的房源信息,隱瞞抵押、查封等影響房屋交易信息的行為;
6.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務的行為;
7.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低價買進高價賣(租)出房屋賺取差價的行為;
8.采取內部認購或雇人排隊制造銷售旺盛的虛假氛圍以及通過炒賣房號非法牟利的行為;
9.誘導、教唆、協助購房人通過偽造證明材料等方式,騙取購房資格、騙提(貸)住房公積金、規避限貸等行為;
10.誘導、唆使、協助交易當事人簽訂“陰陽合同”的行為;
11.泄露、出售或不當使用委托人的個人信息,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12.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標識全部服務項目、服務內容、計費方式和收費標準,各項服務未單獨標價的行為;
13.未履行書面告知義務,強制提供代辦過戶、貸款、擔保、評估、公證等服務,未在房地產中介服務合同中約定并額外收取費用的行為;
14.侵占或挪用交易資金,無正當理由扣留押金、不退訂金的行為;
15.違反《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規定,擅自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為不符合安全,防災標準的房屋提供租賃經紀服務的行為;
16.提供或與其他機構合作提供首付貸等違法違規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的行為;
17.公證機構為房地產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違法房屋銷售、交易進行公證的行為。
《通知》要求各縣(市)、區住建部門,5月份制定房地產中介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并公布舉報電話;6月2日至10月20日,采取有效措施組織對房地產中介機構市場經營行為進行徹查和處罰,及時對典型案例進行曝光并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