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3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精神,普通高等學校》(教發[2021]3號)等相關文件以及《關于完成2023年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照[2022] 】第6號),現將《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辦法》印發。 就在這里,請關注。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22 年 10 月 28 日
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
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辦法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高藝術類專業人才選拔質量,保證我省普通高等學校2023年藝術類專業招生公平、公正、規范、有序,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教育部文件。
第二章 登記
第二條 考試資格
凡符合2023年廣東省普通高考(以下簡稱普通高考)報考條件并具有一定藝術特長的均可報考。
第三條 申請程序
普通高考藝術類考生實行全省統一報名。 全省統一分配藝術考生編號。 報名期限為2022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具體報名方式按照《關于2023年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的通知》(廣東趙執行〔2022〕6號)。
藝術類考生需要參加文化課程考試和藝術專業考試。 其中,藝術專業考試分為省統考和普通高等學校考試(以下簡稱校考)。 省統一考試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采取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分(或面試評分)的形式。 學校考試由招生學校組織。
省統考分為美術、書法、音樂、舞蹈、廣播電視編排、播音主持六大類。 藝術類考生只能選擇其中一項,不得同時申報。 其中,音樂考生可以選擇報考音樂(音樂學)專業統一考試、音樂(音樂表演-聲樂)專業統一考試、音樂(音樂表演-器樂)專業統一考試三個統一考試類別。考試并可以同時申請。 考試科目根據其選擇的音樂統一考試類別確定; 播音主持考生可以選擇報考播音主持(普通話)專業統考和播音主持(粵語)專業統考兩個統一考試類別,并允許同時報考。
省統考或使用省統考成績(附件1)的藝術類專業,考生必須參加省統考。 在我省普通高考報名期間,計劃參加校考的考生不確定自己所報考的專業是否屬于藝術省統考范圍。 應首先咨詢擬報考的院校,了解自己屬于哪一類省統考。
若考生已填寫省統一考試,報名系統將自動默認學校考試信息; 若考生僅報考省統考未覆蓋的校考專業,則需考生親自查看藝術院校考試信息點。
我省普通高考報名期間,未填寫省統一考試類別或未核對學校考試信息點的考生,逾期不再受理,不得報考相應類別的考試。
第四條 省統考報名
報考藝術類統考、書畫類統考、廣播電視編導類統考的考生須于2022年11月27日至12月2日登錄廣東省普通高中報名系統(網址:pg.eeagd.edu.cn/ks,下同)請自行打印準考證。
申請音樂統一考試的考生須于2022年12月1日9:00至24:00登錄星海音樂學院招生網站(網址:)或“星海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微信公眾號2023 年 1 月 2 日填寫每份表格。 逾期填寫的該科目考試曲目無效。 考生必須負責填寫自己的考試曲目。 申請一經確認,不得修改; 2022年12月23日起登錄星海音樂學院招生網站自行打印準考證(未填寫考試曲目的考生無法打印準考證)。 報考非統一器樂類樂器的考生必須以藝術類考生身份報名參加普通高考,并參加相關院校的學校考試。
報考播音主持技能統一考試的考生須于2022年12月12日至17日登錄廣東省高中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
報考舞蹈統考的考生在報考普通高考時,必須在中國古典舞、中國民間舞、芭蕾舞、現代舞、現代舞五種舞種中選擇一種舞種。 考生必須填寫自己的舞蹈類型表格。 你必須負責。 申請一經確認,不得修改。 自2022年12月23日起須登錄星海音樂學院招生網(網址:)打印準考證。報考非統一舞蹈體裁的考生須以藝術類考生身份報名參加普通高考,并參加普通高考相關院校的學校考試。
省統考費用與普通高考費用一并繳納,采用網上繳納方式。 收費標準以廣東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為準。 其中,播音、主持科目統一考試收費標準以音樂科目統一考試收費標準為基礎。
第五條 學校考試報名
報考學校考試的考生應登錄相關學校網站進行報名。 具體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現場確認時間請參見相關學校網站通知。
所有參加校考的考生必須具備我省校考資格,即報名參加高考時必須使用藝術考生號或體育考生號進行報名。
組織校考的招生機構應當明確告知我省考生,必須符合我省校考報名資格和相關要求,方可參加校考。 不接受不具備我省學校考試報名資格的考生報考學校考試; 還應明確告知考生我省學校專業是否屬于省統考范圍,屬于什么類型的省統考。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招辦)對不符合報考省校考試資格的考生,其校考成績不予認可。 其余問題由招生機構處理。
第三章 考試
第六條 文化課考試
藝術文化類課程考試科目與普通文化類課程相同; 其中,首選科目是物理或歷史。
第七條 技術審查
(一)省統考
省統考科目及要求以《關于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考體育、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考院函[2022]第 114 號)。 省統一考試成績在全省范圍內使用。
1.考試時間
美術:2022年12月3日;
書法:2022年12月3日;
廣播電視導演:2022年12月3日;
播出及主持:2022年12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另文公布。
舞蹈:2022年12月28-31日;
音樂:2023 年 1 月 4 日至 14 日。
2. 測試中心設置
書法:廣州美術學院(大學城校區);
廣播電視編導:華南農業大學;
舞蹈:星海音樂學院(大學城校區);
音樂:星海音樂學院(大學城校區);
在各個城市設立了藝術考試中心。 具體地點由各市招生辦公室統一安排,考場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安排。
播音和主持的考點尚未確定,詳情將另文公布。
3. 成績評定及證書頒發
績效評估。 各閱卷點應當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閱卷工作的組織領導,并成立仲裁組,對評分評審的異議進行仲裁。 美術學科統考評分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省統考管理辦法(試行)》、《藝術類專業省統考評分參考》執行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按照《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美術科目評分實施細則》的要求(嚴格執行評分標準,確保準確、公正、公平。省統考違反相關工作規定和工作紀律或者不服從管理的,將被納入專家評審庫。 “黑名單”。 省招生辦公室將酌情通知所在大學。
頒發合格證書。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我省2023年藝術類專業統考結果,藝術類專業統考本科生、專科生及格線按照符合一定比例,達到本科及格線的考生將頒發《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和學術科目統一招生考試本科合格證書》,本證書僅作為報考依據2023年省統一考試覆蓋的本科層次專業學校考試。 我省將于2023年1月19日前按照省統考時間表陸續公布藝術類考生統考成績及本科生、專科生及格線。
(二)學校考試
根據教育部和我省藝術類專業招生的有關規定,原則上以省統一考試成績作為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錄取的依據。 對于開設藝術類專業不滿四年的高校,省統考覆蓋的專業一律不得組織校考,直接使用省統考成績。
教育部批準的一些獨立設立的本科藝術院校(含參照學校),藝術(含藝術設計)專業(除中國畫、攝影)、書法專業、舞蹈專業(非統一舞蹈類型)專業(除專業)、音樂專業(非統考樂器專業除外)、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播音主持專業可直接使用省統一考試成績在我省招生,或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并通過省統一考試 組織學校基礎考試。
除教育部批準的獨立本科藝術院校(含參考執行院校)外,本科院校的藝術(含藝術設計)專業(攝影除外)和播音主持專業采用我省統一考試成績學校不再組織考試。
教育部批準的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參考院校)以外的本科院校、書法專業、舞蹈專業(非統考的舞蹈專業除外)、音樂專業(非統考的樂器專業除外) )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如果機構所在省份招生只承認當地省統考成績的,我省招生也必須使用省統考成績,不得以通過省統考為基礎組織學校考試; 高校如果所在省以通過省統考為依據組織校考招生的,原則上省統考成績直接用于我省招生(因學校原因需要組織校考的學校)特殊情況需報廣東省招生辦審核批準后實施); 高校如您所在省份未實行省統考的,可直接使用省統考成績在我省招生,或在已通過省統考的考生范圍內組織學校考試(必須是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批后實施)。
在我省招生的本科院校中,攝影等藝術類本科專業符合我省統一考試覆蓋專業認定說明的,必須使用我省統一考試成績或在范圍內組織學校考試經我省統一考試合格的考生(需報省招生辦審核批準后執行)。
凡招收藝術高職(專科)專業的普通院校(北京電影學院等經教育部批準可以自行組織校考的院校專科專業除外)應直接采??用省統一考試我省成績不準學校組織考試。
對于省統考未涵蓋的藝術類專業,各普通高校須報省招生辦審核批準后,方可自行組織學校考試。
1、專業申報
根據教育部要求,2023年我省擬招收藝術類考生(含全國招生)的各普通高校將所有藝術類專業報送教育部“藝術考試招生信息交互系統”。 具體報告要求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將于2023年實施。
2. 測試中心設置
一般省外普通高校在我省組織學校考試的,須于2022年11月26日前填寫《我省學校考試申請表》(附件3),并報省招辦審核。
通過審核的院校方可考入廣州美術學院(大學城校區)、星海音樂學院(大學城校區)、廣州美術中學、深圳市行知職業技術學校、佛山市南海區藝術學校高中 附中、佛山市順德區實驗中學等6個考點實施,相關信息將于2022年12月16日前通過“廣東省普高管理系統”報送。(具體要求見附件4 )
申請專業學校聯合考試的,優先批準并保障。 在我省舉辦學校考試的,必須執行我省考試招生的有關規定,并接受省招生辦公室的指導和監督。 (具體聯系方式及要求見附件5、附件6)
2024年起,我省不再接受省外普通高校在我省設立校園考試。
三、考試要求
高等學校藝術專業考試可采取“全程監控、現場記錄、作品提交、考核分離”的方式(即現場記錄、現場提交作品,學校組織專家進行評審)。考試后進行集中評分),或通過實時在線視頻等方式進行考核。
高等學校部分藝術類專業確需組織現場考試的,應利用我省相關專業省統考成績或采取網上考試方式進行考生初選,并組織學校現場考試對初選合格的考生,嚴格把控現場考試。 規模。
4.考試時間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考試一般安排在春節后,3月底前結束。 具體時間由各招生機構確定(我省計劃于2023年3月4日至6日進行普通高考英語口語和聽力考試)。 考試期間,有關機構應避免在此期間安排學校考試)。 具體學校考試時間請參閱各相關大學網站通知。
5. 成績評定、報告和頒發證書
學校考試的評分(評分)工作由招生學校具體組織實施。
招生院校應按照教育部2023年相關文件要求,按時在“藝術考試招生信息交互系統”上報考生成績。
招生機構必須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確定學校考試合格的考生名單,頒發學校考試證書。
普通高考申請完成后高考藝術生分數線,對全國招生的院校(專業),省招生辦公室根據省招生辦公室報送的合格考生名單,通過“廣東省普通高校管理系統”向考生提供文化課程成績。候選人申請的大學。 下載首選招生學校。 各藝術招生院校的入學考試成績僅適用于本院校和本專業,不適用于其他院校和專業。
第八條 考試管理
承擔技術考試(含省統考和學校考試,下同)考點,必須成立專門工作領導小組,精心組織,在當地校招委統一領導下,協調做好技術考試常態化工作。 COVID-19疫情防控和組織檢查工作。 要加強考試人員的教育和業務培訓,嚴格管理,嚴肅考風和考試紀律。
考場必須實行電子監控(或現場視頻監控)進行身份識別和考試全過程,鼓勵探索使用人臉等生物識別系統,嚴防代考等違紀作弊行為。 每個考場必須安排2名以上(含2名)教師監考,考場外配備流動監考人員若干名,視頻監控室內配備視頻監考人員若干名。 監考人員要加強對考生違禁物品的檢查,嚴格禁止考生攜帶手機等違禁物品進入考場。 紙質答題紙掃描件的保存期限為成績公布后6個月; 非掃描紙質答題卡、電子掃描答題卡、音像資料的保存期限為考試成績公布審核后4年。
高校招生部門、學校考試中心要高度重視學校考試組織管理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我省要求,認真履行職責,重點預防和打擊考生堅決杜絕考試違規、作弊行為,造成學校考試嚴重失范和秩序混亂。
相關地市級招生辦要加強對地方高校考點的指導和監督,派出檢查組到藝術類專業考點進行全面監督檢查,切實維護良好的考試秩序。 (具體要求見附件7)
第九條 違規違紀行為的處罰
根據教育部規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屬于國家教育考試。 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校考等考試成績是普通高校錄取標準之一,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
考試期間如有違紀、作弊行為,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發視[2019]13號)對違規行為將嚴肅處理,并將違規行為記入考生定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一經發現作弊行為,按照《廣東省藝術類專業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附件8)等有關規定,取消考生普通高考文化技術成績。 情節嚴重的,暫停參加普通高考或者各類國民教育考試,并處1年至3年以下的處罰。 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各招生機構必須依法管理考試、依法招生。 招生人員在招生過程中有違紀違法行為的,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法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及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規定嚴肅處理。
第四章 招生
第十條 招生類別
我省藝術類專業招生分為統一考試、學校考試、統一考試學校考試(簡稱“統一+學校”)和統一考試合格四類。
第十一條 招生規定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招生“陽光工程”精神,各高校在報考藝術類專業校考前,應印發2023年藝術類專業招生規定。 高等學校應當在招生章程中明確藝術類專業、校考專業以及考核方式和辦法的錄取原則,不得擅自改變已向社會公布的考核錄取原則和方案。 高校招生章程是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據。 內容必須合法、真實,表述必須清晰、無歧義。 高等學校必須嚴格按照招生規定開展工作,不得以招生簡章代替招生規定作為招生依據。
第十二條 規劃
各普通高校2023年擬在我省招收藝術考生(含全國招生)的,須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向教育部報告。 專業組模式分為統一考試、學校考試、“統一+學校”和統考四類,并按專業劃分申請)。
對于符合教育部規定且無需編制省級專業招生計劃(即國家計劃)的院校,我省學生參加該院校藝術類專業學業考試并獲得成績合格的,各院校應于5月15日前與我院辦公室聯系,公布招生專業及計劃,以便考生填寫志愿。 未經省招生辦向社會公布的高校和專業,不得招收我省學生,其余事宜由有關機構辦理。
各高校在制定生源計劃時,招生專業必須嚴格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專業目錄執行,嚴格限制招生專業為藝術類。
對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四個可授予藝術類學士學位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要制定分省計劃,分批次安排招生。一般專業。 相關院校對考生有藝術類專業基本要求的,須在招生簡章中明確告知考生專業考試科目及錄取要求(學校不得組織省統考專業考試科目的學校考試)考試)。 高考文化成績錄取要求不得低于普通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 其他非藝術類專業不納入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
第十三條 志愿者申請表
藝術院校(專業)統考全部實行平行志愿,全部有20名高校專業組志愿。 每個學院專業組有6名專業志愿者和1個是否接受專業調整的選項。
由教育部和“統一 +學校”,統一考試的資格和學校考試專業的本科學院的“統一 +學校”批準的獨立本科課程的藝術學院,這些學院指的是獨立的大學和大學的獨立建立并且該應用程序將依次填寫和文件。 其他藝術學院和大學還成立了兩名大學專業團體志愿者,用于“統一 +學校”和學校考試專業,并實施順序申請填寫和備案。
候選人必須根據考試成績和機構的入學要求合理填寫其申請表。 應用方法將在單獨的文章中宣布。
第五章 入場
第14條的入場批次和訂單
普通大學的藝術學院(專業)在本科批處理和初中批次進行招生。
統一考試“統一 +學校”(Unified +學校)稱入學將基于通過考試和學校考試的順序。
由教育部和本科學院批準的獨立本科藝術學院統一考試專業的錄取過程,指的是其他本科學院和大學的獨立學院和藝術專業的專業。 根據統一的考試,“統一的考試” +學校考試,學校考試的順序被提交入學。
申請“統一 +學校”,“統一考試通行證”和“學校考試”專業的候選人,由教育部和本科學院批準的獨立成立的本科藝術學院,不允許申請獨立學院同時提前批量入學。 班級專業。 在本科入學批次和初中入學批次中,不能同時申請同一批次的藝術專業和一般專業。
第15條強調規則
對于實施省級統一考試的大學(專業),省級招生委員會應根據省級統一的考試成績和藝術候選人的入學計劃,分為音樂(分子主題),美術,calligraphy,舞蹈,舞蹈,舞蹈,舞蹈,舞蹈,舞蹈,舞廣播電視。 董事類別和廣播和托管類別(分子主題類別)分別描述了文化課程和省級技術學科統一檢查的最低分數。
對于未經省級統一考試所涵蓋的藝術學校考試專業,省級招生委員會將根據文化課程和藝術候選人的入學計劃來劃定文化課程的最低分數。
通過統一考試的專業的文化課程的入學評分應指省級招生委員會設定的藝術學校考試的文化課程入學評分。 技術科目的省級統一考試得分應達到相應技術類別的省級統一考試本科生資格賽。
第16條提交分數分類
根據普通大學入學考試文化課程和技術統一考試成績的總成績,對音樂,書法,藝術和舞蹈學院(專業)的統一考試的總成績為750。 總分計算公式為:候選人總分=文化課程得分×40% +技術主題統一考試得分×2.5×60%。
廣播電視和廣播和托管類別中對大學(專業)的統一考試(專業)的總成績為750,并且提交基于一般大學入學考試文化課程的總分和技術統一考試成績。 計算總分數的公式為:候選人的總分數=文化課程的得分×60% +統一檢查技術受試者×2.5×40%的分數。
第17條提交規則
(1)實施統一考試的大學(專業)采用平行自愿申請。 根據學校的招生計劃,根據候選人的文化課程的總分數和省級統一考試成績,根據學校的入學計劃,按照“首先遵循愿望”的原則以1:1的比率。 ,排名將基于候選人的申請分數。 從高到低點,搜索候選人的“大學專業團體”的自愿提交給招聘學院。
(2)對于實施“統一 +學校”的大學(專業),省級招生辦公室將提交在線文化課程總數,通過省級統一的技術科目的候選人的電子檔案,并通過一次檢查招生學院的學校考試按候選人的喜好順序進行。 。
(3)對于已經通過統一考試的大學(專業),省級招生辦公室將提交文化課程總分的候選人的電子檔案學校對招生學院的申請要求,按照候選人的喜好順序。
(4)對于實施學校考試的大學(專業)高考藝術生分數線,省級招生辦公室將根據合格的候選人名單和高校和大學提供的文化課程總成績提交符合條件候選人的電子檔案。按照候選人的偏好順序。 學院。
第18條入學方法
從省級招生辦公室提交的候選文件中,學校將根據相關的招生政策以及在學校的“招生法規”中確定的招生規則和標準,獨立和有選擇地錄取候選人。
第6章組織領導
第19條的各個層面的考試和招生部門,普通大學和大學必須嚴格遵守教育部的相關法規以及我們省的工作要求,加強了對藝術考試的錄取和考試工作的領導才能,嚴格管理措施,嚴格操作程序,并認真對待考試風格和紀律。 確保候選人可以在公平和公正的條件下參與平等的競爭,并有效地提高藝術考試入學的信譽和社會聲譽。
第20條的省級藝術考試應由省教育考試局組織和實施。 藝術學校的考試由招生學校組織和實施。 省教育考試當局批準的學校考試測試站點必須與相關招生學校積極合作,以組織和實施藝術學校考試。 我們的省將不承認未經教育部和省級招生辦公室批準的教育專業考試的任何招生機構。 任何剩下的問題將由招生機構本身處理。 那些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人將被暫停在我們省的明年入學。
第七章附則
第21條這些措施將在2023年普通大學錄取考試中實施。 如果教育部和省有新的文件和法規,則將根據教育部和省的新法規實施。
附件:1。廣東省藝術主題統一考試涵蓋的專業認可的說明
2.使用廣東Pugao管理系統的說明
3.學校在廣東設立學校考試中心的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