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師資格證報名基本條件
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只有已在高等學校工作或者高等學校擬聘的人員才能申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學校不得面向社會受理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申請。(與中小學不同,報考高校的教師資格不可以提前進行,在有了高校的教師崗位之后,學校的人事部門會統一組織報考教師資格。)
高校教師資格證報考要求:
1、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2、各級各類學校非師范專業畢業生申請教師資格應按省教育廳部署補修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并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考試合格。(申請者學歷為師范專業畢業人員免于教育學、心理學考試)
3、各級各類學校非師范專業畢業生申請教師資格應參加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說課(說課分為:面試、試講)。(申請學歷為師范專業畢業人員如能提供3個月或以上的教學證明,可免于面試、試講)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5、學歷要求: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研究生(本科教師)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專科教師)及以上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