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報名材料:
1、《廈門城市職業學院公開招聘編外人員表》一份(附件1);
2、近期1寸免冠免冠彩色照片兩張(一張貼在報名表上,另一張提交以背書職位和姓名);
3、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一份、復印件一份;
4、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證書原件一份;
5、省級及以上帆船比賽冠軍證書、能體現獲獎隊伍及其參賽者姓名的證書等有效證明材料,原件各一份。
申請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須真實有效。 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錄用資格。 報名表及報名材料復印件不予退還。 申請人應保持其聯系電話號碼暢通。
(三)資格審查
報名完成后,由用人單位人力資源部、用人部門組織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通過的申請人,須攜帶個人身份證到報到地點領取準考證。 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四、檢驗方法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一)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形式進行,滿分100分,及格分數60分。
主要考核基礎體育知識和帆船相關知識,題型分為客觀題和主觀題兩部分;
(二)面試
面試以問答形式進行,主要考核個人綜合素質和航海相關知識。 面試滿分為100分,及格分數為60分。 按照擬聘人員數1:3的比例從筆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將從低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 小于1:3的按實際數量確定。 按照與該職位擬聘人數1:1的比例入選面試的人員廈門城市學院,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
(三)綜合總分計算
總成績按筆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計算。 若總成績相同,則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考核; 如果面試成績也相同,則重新進行面試。
5. 體格檢查與評估
體檢和考核人選,從筆試、面試合格者中,按照綜合總成績與擬錄用考生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 參加體檢者須到學校組織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學校將組織對其政治思想、品德、能力、學習和工作表現等進行考核,并對考生的資格進行重新審查。 對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而放棄體檢資格的,或者體檢或考核合格但因故退出、取消聘用資格的考生,學校將根據情況決定是否更換。綜合考慮筆試、面試等。
六、招聘
根據崗位要求和考試、考核、體檢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廈門城市職業學院網站(詳見官網)公示,為期7天。 公示期滿不影響就業的廈門城市學院,學校辦理非就業派遣手續。
七、其他事項
(一)年齡、工作經歷、資格證書及其他相關資格要求計算至報名截止時間(2017年6月10日)為止。 年數是根據整年、整月和整日累積的。 例如:最高年齡要求35歲是指1982年6月10日(含)之后出生的。
(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計入合同期限。 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終止勞動合同。
(三)非在職人員的管理及薪酬按照《廈門城市職業學院非在職人員招聘、管理及薪酬福利暫行辦法》執行(詳見官網;lmid=83) )。
(四)本次公開招聘由學校紀檢審計辦公室進行監督。 監督電話:詳見官網。
(五)相關考試信息將通過廈門城市職業學院網站發布(詳見官網)。 請申請人及時關注,恕不另行通知。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書籍,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以上說明及規定僅適用于我院公開招聘非在職人員。 本考試簡章有關規定及未盡事宜,由用人部門會同單位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