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屬高等醫學院校所屬單位、附屬學院:
為開展2021年度年度檔案等非衛生系列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審查,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有關政策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通知如下:
一、申請范圍及程序
2021年年度檔案等非衛生系列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審查申請范圍僅限于尚未實行考試評價的專業。 詳見《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初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名錄》(附件)。
申報工作按照個人申報、民主評審、單位審查、主管部門審查的程序進行。 具體要求按照《山東省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辦法(試行)》執行。 申報單位和個人使用“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臺”進行登記、填報。 申請人可以在平臺登錄頁面的“信息下載”區域下載系統使用手冊。 電子信息填寫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18日。
二、申請材料及要求
(1)提交《山東省專業技術職稱評定表》原件4份(系統導出,A3紙雙面打印)。
(二)申請系列(指同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當提交路人社發[2011]63號、路人社發[2010]48號的相關規定。 《(資格)評定表》原件4份,《山東省專業技術職稱評定表》原件2份,以及在現任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一年以上并已獲得資格證書的單位出具的證明經評估符合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資格。
(三)提交反映任職以來專業技術水平、能力和業績的業務工作總結(經單位審核同意,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單位公章); 原創代表性論文和著作(總數不超過3篇); 具有代表性的科研項目、科研成果或原創發明專利(合計不超過3項。如提交科研鑒定非標準原件,須由項目負責人審核并簽字并蓋章1頁)單位人事及科研部門負責人加蓋公章),獲得科研成果獎勵的還應提交身份證明原件、獲獎證書和獲獎公報(或榮譽榜); 就職以來獲得的行政獎勵、榮譽稱號、專業學術團體兼職等證書及證明原件(合計不超過3份)。
(四)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學歷、學位證書丟失的,提交申請人人事檔案中的《畢業生登記表》復印件(經單位審核并經審核人簽名確認,加蓋單位公章和印章) ,并攜帶人事檔案,以供提交材料時參考。 。
(五)提交現任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單位聘任文件或聘書原件。
(六)申請人取得的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水平考試等政府組織或社會認可的各類證書,可與申請材料一并提交,作為評價的參考因素。
(七)提交就職以來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八)提交“六項公開”監管卡復印件一份。
(九)申請人根據其人員關系所在單位推薦提出申請。 擔任行政職務的,提交加蓋單位公章的任職文件復印件。 勞務派遣、人事代理、合同工人員須在現工作單位完成審核、公示等手續后推薦申請,并在申請材料上加蓋現工作單位公章。 高等學校附屬醫院申請的,須提交主管部門出具的委托證明。
(十)申請人各年資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 論文、書籍、科研成果、獎項等材料截止日期為2021年11月30日。
3. 表格填寫要求
(一)申請表中各項內容不得留空或遺漏。 如果不需要填寫或者填寫“無”。
(二)申請材料填寫的“工作單位”、“申報單位”名稱必須與加蓋公章一致。 《申報系列》按照《專業技術職務試行規定》規定的專業名稱填寫。 沒有明確規定的,按事實填寫規范名稱。
(三)“學歷信息”應填寫國家認可的學歷。 以學歷評定的專業必須與申請專業相關或相近。 《山東省專業技術職稱評定表》中學歷填寫為“研究生、大學、大專、中專、高中及以下等”; 1970年至1977年恢復高考制度前進入的大學畢業生學歷填寫為“大學”。 《普通班》; 1993年至1997年在校就讀并取得加蓋“山東省干部教育專用章”的學歷證書,并填寫“省業余大學、專科學校”。 專科(中專)專業證書不是國家認可的學歷。
(四)“現任專業技術職稱”中“任職時間”應填寫首次聘用現任專業技術職務的時間,“任職期限”應填寫累計任職數工作年限。
(5)“論文/著作”欄填寫:
⒈ 提供就任現職以來最能體現您業務能力和學術水平的代表作,按級別順序填寫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服務平臺,并按順序編號在期刊封面上;
2、必須是在具有全國統一刊號(CN、ISSN)的期刊上發表的論文,以及具有統一書號(ISBN)的公開出版的作品;
⒊填寫“成果名稱”時,先注明“論文”和“作品”,然后填寫文章名稱。 例如“論文:《×藥物治療×疾病的臨床效果分析》”;
⒋“時間”填寫期刊或書籍的出版時間,例如:×年×月×日;
⒌“期刊或出版商”填寫期刊或出版商的法定全稱。
(6)填寫“主題”和“獲獎”欄:
⒈僅填寫就任現職以來的項目、成果和獎項;
⒉同一成果不同獎項,僅填寫最高獎項;
⒊“時間”填寫證書簽署的時間,例如:×年×月×日;
⒋填寫“排名”:如成績、獎勵等由個人獨立完成,則填寫“獨立”; 若與他人合作完成,則采用填寫申請者職位/合作者人數的方法,例如:申請者是第一個完成者, 若是3人合作完成,則填寫:1/3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服務平臺,很快。 國家級科研成果主要完成人為前10人,省部級及以下科研成果主要完成人為前5人。
4、其他事項
申報單位書面申請材料應于2021年12月22日前向我委提交評審費,并按照《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評審費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繳納評審費。技術崗位》(魯發改誠[2021]638號),逾期不再受理申請。
報送地點:濟南市歷下區延東新路6號四樓406室(省衛健委醫療管理服務中心),聯系電話:0531-51765929、51765930,聯系人:董亞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