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份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wǎng)上報名須知
2020年1月份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wǎng)上報名須知
(更多詳情請關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官網(wǎng))
1. 申請條件
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將于2020年1月4日至5日舉行。凡在我省生活、工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分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受教育程度,均可參加自學考試。港澳臺同胞、華僑、外國人也可參加自學考試。服刑人員經(jīng)相關部門批準也可參加自學考試。
2. 報名時間
廣東省2020年1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新生報名時間為2019年11月21日9時至2019年11月25日11時;考生報名時間為2019年11月25日15時至2019年11月28日17時,繳費截止時間為11月29日17時。
三、候選人登記程序
首次參加自學考試的新生需先辦理新生注冊手續(xù),方可自行選擇報考課程。已注冊新生并取得準考證號的考生可直接報考。具體操作流程詳見附件1。
1. 新生注冊?
新生報到分為預注冊和正式注冊兩個階段。
1.預報名。新生可通過廣東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網(wǎng)址:,下同)在【考生入口】通道進行預報名。根據(jù)《關于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yè)調(diào)整的通知》(粵考委函〔2018〕1號),新生只能選擇調(diào)整后的專業(yè)名稱。預報名時,考生需輸入個人信息,并設置個人密碼。預報名成功后,考生將獲得一個唯一的預報名號,該號碼當期有效。預報名成功后,考生還需完成手機綁定,方可正式報名。
2.正式報名。新生應持現(xiàn)行預報名號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市、縣(區(qū))考試辦指定報名點正式報名。正式報名時,考生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進行電子照相,打印并確認報名信息,獲得唯一的準考證號碼。所有考生務必記住自己的準考證號碼,并在報名參加考試時使用。
2. 考生報名
所有考生須通過廣東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考生報名】通道報名并在線繳費。若考生報名時未綁定聯(lián)系手機,須先完成手機綁定后方可報名。若已綁定的手機需要修改,可通過報名菜單欄中的【手機綁定】功能解除綁定、重新綁定。
進入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報名頁面的考生,須認真完整閱讀并同意報名須知全部內(nèi)容(含《廣東省自學考試誠信報名承諾書》,見附件2),方可報名。在已開展建立自學考試誠信報名檔案試點的市州(廣州、深圳、清遠),若考生違反《廣東省自學考試誠信報名承諾書》,當期考試有2門及以上課程未選修的,視為無故缺考,缺課情況記入考生誠信報名檔案;在省考試辦下次組織的自學考試中,已開展建立誠信報名檔案試點的市州只能選修不超過2門課程,非試點市州仍可自由報名。 考生應根據(jù)自身實際情況合理報名、誠信參加考試。
每個考生每次只能報考一次,只能選擇一個考區(qū)參加考試。保存或修改報考信息時需進行短信驗證,確認是考生本人操作。報考時確認的聯(lián)系手機及郵寄地址將作為各級自學考試辦公室聯(lián)系報考考生的重要渠道廣東省自學考試,考生務必仔細核對,確保準確無誤。因填寫錯誤或填寫他人手機號而導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報考信息確認前,考生務必仔細核對所選考區(qū)及報考課程是否正確,考區(qū)及報考課程一經(jīng)考生確認,不得隨意增刪更改。網(wǎng)上支付的報考費用一經(jīng)確認后支付,恕不退還。繳費后,考生須再次登錄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查看繳費狀態(tài)是否為“已支付”,以確認報考是否成功。 如有問題,須及時與各城市自學考試辦公室聯(lián)系,超過報名及繳費期限的,考生將不再接受繳費。
未提供電子照片的考生,須先提供規(guī)定規(guī)格的電子照片(見附件3),再報考,或到市考試辦指定報名點現(xiàn)場領取。新生在正式報名時已領取電子照片的,報考時無需提供。
4. 打印準考證
我省自學考試實行網(wǎng)上自助打印準考證廣東省自學考試,準考證上會注明考生參加各科目的座位。準考證采用普通A4紙打印,嚴禁偽造、變造或擅自涂改,嚴禁在準考證正反面做任何標記。所有考生須持網(wǎng)上打印的考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包括臨時身份證、公安機關核發(fā)的參加國家教育考試的帶照片身份證,不含電子身份證;軍人、港澳臺同胞、華僑及外國人可持相應證件報名參加考試)參加考試。原由省自學考試辦公室發(fā)放的卡式準考證不再作為參加考試的憑證。
考試前10日內(nèi),考生可登錄廣東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打印過程中如遇問題,可向所在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咨詢。
五、違規(guī)處理
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及相關規(guī)定,對作弊考生嚴肅處理,并將有關情況如實記入誠信檔案。對涉嫌組織作弊、替考等違法犯罪行為的,將移送相關部門處理。全體考生務必誠信參加考試。
考試違規(guī)處理預告及違規(guī)處理決定將通過郵寄方式發(fā)送至考生報名時確認的聯(lián)系手機及郵寄地址,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成績公布后,考生亦可通過廣東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查詢違規(guī)處理相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