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民警執法能力和水平,公安部大力開展實戰化培訓公安執法資格考試,已舉辦兩期面向全體民警的執法規范化視頻培訓和執法規則培訓班,并把執法培訓作為民警任職、任職、晉升職務、授銜警銜“四個必練”的重要內容。2016年以來,公安部共舉辦各類培訓班162期,培訓民警1.8萬余人次。
各地公安機關按照精細化、規范化、實戰化要求,通過集中培訓、網絡教學、庭審、技能競賽等形式,加強日常教育培訓和專項技能訓練,有力促進了民警執法能力不斷提升。天津深入分析基層執法薄弱環節,對派出所所長、交警隊長、法制支隊隊長、基層法制員、公安局長等2200余人進行了11期集中培訓。
“基層考試不合格的警員,不得執法辦案;中級考試不合格的,不得擔任機關、所長;高級考試合格的警員,納入人才專家庫。”公安部推行的這項公安民警執法資格等級考試制度,極大地調動了全體民警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各地公安機關普遍將考試成績在考核、晉升等環節運用。據統計,已有25個省級公安機關制定了執法資格等級考試成績運用規定公安執法資格考試,并實行考試成績與晉升掛鉤等要求。
截至目前,全國公安機關共有214.92萬名警員(人次)取得基層執法資格,112.46萬名警員(人次)取得中級執法資格,4.08萬名警員(人次)取得高級執法資格。